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海区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8-17 12:26:02 

     夏天亲水近海是人们祛除酷暑的一种方式,也是缓解劳累放松心情的一种休闲,因而每到夏天,沿海城市的沙滩便成为欢乐的海洋,大人们游泳戏浪,孩子们挖沙戏水,好不热闹。然而,海洋在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会带来危险,每年夏天都有在海边溺水而死亡者。这样的不幸如何避免?笔者认为,要树立“保护生命第一位”的思想,做到“防、避、抢相结合,以防为主”。

  “防”置首位,即不可有麻痹心理,侥幸心态。要牢固树立防灾意识,若不熟悉海洋特性又不能按照海滩告示和指示牌活动,就有可能误入暗流或海坑,导致呛水或不测,危及生命。有的人仅靠简单的个人判断,随意到侥幸地认为多次游泳都没有事儿,这次怎么会有危险呢?须知危险也许就在下一次的一瞬间。因此,一定要强化预防意识,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海洋灾害发生特点、方式和规律,减少因无知、盲目和冲动带来的生命危险。

  要做好“防”,还要在海滩管理上进一步加强。由于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守则意识弱,对各种禁令置若罔闻,触犯规定红线之事屡有发生,从而给海滩管理带来了挑战。管理人员应事先向游客讲明利害,对发生天文大潮、台风过境及其他可能导致海水异常的情况,及时提醒告知。而对于可以公开下海游泳的合法浴场,也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时刻关注海上游客,以免发生意外;游客也要保持戒备心理,不到深海区,不到无人区,不到管理人员提醒的暗流和危险地段游泳。远离危险海区,需牢记于心。

  “避”即躲避,灾害有的是人为引起,有的是客观原因导致。巨大风暴潮及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每年夏天都会发生数次。遇到这样的危急情况,一定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离开沙滩和海边,切不可怀着“人定胜天”的勇气,冲进风浪中寻求刺激。观看海洋奇观,务必避开海浪的锋芒,选择安全的地方。还有许多在海边溺亡的人并不是遇到大风大浪,而是在风平浪静中丧生,这种不幸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大意。今年8月6日下午,北京一对年龄只有8岁的双胞胎女孩在母亲带领下在青岛沙滩玩,最后不幸入海溺亡,就是因为忽视了野海滩的海水危险性。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对于不安全、设有警示标志的海滩,需加倍警惕,求得安全。

  “抢”即灾害发生后要抢时间、争速度。灾害发生,人的生命就在分秒之间,因此需要紧急救援,需要应急救援队伍抢时间抢速度,能够早一分,生存概率就可能多一分。这就要求参与救援的打捞、卫生、公安等各个部门平时就要有针对性的预案,熟练的应对技术。一旦需要时,能够用得上、效率高。力戒各环节之间衔接不畅,参与部门拖沓推延,耽误时间而留遗憾。

  只要做到“以防为主,防、避、抢相结合”,就可以减少海洋给人们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红十字文化与公益事业研究中心教授)




查看原文:http://www.oceanol.com/content/201808/16/c80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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