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江达海谱新篇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7-16 15:34:51 

■ 本报记者 张向冰 通讯员 张海松 施百灵


  南通据江海之会、扼南北之喉,海岸线长284.6公里,海域面积8701平方公里,处于“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交汇点,是江苏“1+3”功能区战略中扬子江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改革开放40年,南通依托江海优势,坚持陆海统筹,服务沿海开发,以创新驱动海洋新活力,海洋事业不断跃上新台阶。

打造陆海统筹“样板田”
  南通是海洋大市,管辖海域面积超过陆域面积。改革开放40年来,南通依海发展,迈出领先步伐。
  南通港、洋口港、如皋港、启东港等对外口岸先后获国务院批准;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正式设立;南通市获批成为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示范市……
  作为全省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南通通过一系列措施把广袤的“蓝色国土”打造成再创一个黄金发展期的新平台。
  通过制度创新,为海域使用管理探新路。南通市在江苏率先实施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经规划许可的用海建设项目,可以直接以海域使用权证进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用海建设项目审批。而此前,用海项目则必须凭土地证办理相关立项、规划、建设、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
  为进一步发挥和提升海域使用权用益物权效应,提高用海建设项目审批效能,2014年4月,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南通市政府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陆海统筹发展合作备忘录》,为南通市更大力度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注入活力。
  机制创新,促进海域资源保值增值。在全国率先出台《海上构(建)筑物抵押管理暂行办法》,并建立海上构(建)筑物融资机制,盘活了海上沉积多年的千亿元以上资产,为海洋资源资产化、资本化和证券化奠定基础。
  创新海域价值评估,评估类型涉及海域占用补偿、海域使用权出资与作价入股、海域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海域经营权出租等,先后实施100多宗20多万亩海域价值评估,评估总额达38.95亿元。推进成陆海域与土地“同权同价”,组织编制市级海域基准价格评估技术规程,成陆海域在出让、转让、抵押、贷款方面至少实现千亿元以上增值。
  金融创新,为海洋经济注入造血功能。南通积极与市10家商业银行、21个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在全国率先实施海域使用权与海上构(建)筑物抵押融资;会同市工商局印发《南通市海域使用权和海上构(建)筑物登记出资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涉海企业(个人)创业融资。全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50多亿元,占全省70%以上。
  监管创新,海域管理体系全国领先。南通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海洋工程监管信息的实时联网,先后组建了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在省内率先开展了沿海化工园区和重大海洋工程项目水质在线实时监测、围垦工程海上取土实时监视监管,建设了三维实景动态监管系统,并在全国推广。强化海洋预报减灾工作。协调分配北斗卫星应急示位标的安装,继续做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数据整理汇总。

以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
  南通抢抓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江苏沿海开发等战略机遇,推动海洋经济保持较快的速度和较好的质量。
  根据江苏“1+3”功能区战略构想,南通市通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江海组合强港、长三角北翼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带,功能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带和具有江风海韵特色的旅游观光带的建设,推动南通向全国现代海洋经济发达区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迈进。2017年,南通市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947.2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25.2%,占江苏沿海三市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的半壁江山;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居全国地级市前列。
  高水平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建设。南通市政府根据财政部、原国家海洋局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建设,印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等7大产业链协同创新重大项目实施监管力度,加快提升海洋经济创新和集聚发展水平。
  进一步增强海洋创新能力。加快融入上海科创中心和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初具雏形的中央创新区将成为与上海、苏南相配套的研发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将提高到2.8%,科技进步贡献率将提高到63%,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信息服务等高科技产业发展显著加快。
  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快速成长。中远川崎获评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中天科技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招商局(江苏)重工跻身国家级技术中心行列。中天海缆的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62%、59%,成为我国海底光电行业的领跑者。
  重点改革深入推进。南通市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项目和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拨示范城市首批中央补助资金1.8亿元,带动社会投资32亿元,高质量按时序推进示范城市项目实施,为全市“3+3+N”战略实施,推进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引导和撬动作用。
  序时完成海洋经济调查年度工作任务,修编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或制订海洋经济产业规划,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各地主导产业,促进海洋经济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工作进度、质量全省领先,进一步提升了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能力。

谱写人海生态和谐乐章
  改革开放40年间,南通始终坚持“尊重海洋、顺应海洋、保护海洋”的生态文明理念,围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开启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进入“十二五”以来,出台《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划定10类共60个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总面积达1845.92平方公里。其中,海洋生态保护成为重中之重。
  这是一份实干铸就的成绩清单——
  积极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南通精心制订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方案,推进重点项目实施。2015年12月,国家海洋部门批准南通市为全国第二批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是江苏省唯一获批的地级市。
  创新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控机制。南通将海洋生态保护纳入沿海地区党委政府大考核体系,在全国率先将近岸海域水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全市重点入海河流全部建立“河长制”和“断面交接制”,强化陆源污染防治的责任落实;实施创新源头防控,首次实行“用海限批制度”,将是否符合海洋环境评价制度作为海域确权发证的前置条件,并在海洋领域提出了海洋工程项目限批政策。
  创新陆海联动协作监管机制。南通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和环保部门签署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协议》,联手实行海洋监测、项目环评。在近岸海域共设各类监测站位90多个,重点对近岸海域环境质量、陆源入海排污(河)口、海洋功能区、重点增养殖功能区、国家级海洋公园、重大用海工程跟踪、垃圾、赤潮与浒苔灾害的监视监测。南通连续多年开展“碧海”专项执法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力。该市建立了覆盖全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获首批国家“地级市海洋环境监测示范站”。
  创新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海洋工程环保实现全程动态监管。2015年12月,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在通州湾举行海洋生态补偿协议集中签约仪式,6个生态修复项目,涉及启东、海门、如东、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的20个用海项目,累计生态补偿资金超过1.8亿元。“十二五”期间,落户南通海洋工程达185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环评公示率100%,围填海工程听证率100%。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716/74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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