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6-12 15:04:06 

    本报讯(通讯员 李鹏 杨晓佼)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公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推动形成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管理模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区围填海管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长期坚持”4个阶段,分步推进、扎实整改,确保完成整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区将完成整治岸线260公里、海域2.8万公顷以上。
  《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海洋督察组提出的“十个一律”“三个强化”,坚持“按一个问题一个方案推进整改”的原则,围绕“对国家围填海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及监管不严、围填海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近岸海域环境污染防治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逐一研究制订了4大类18小类49条整改措施,明确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和情形,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验收,切实强化追究问责。
  《方案》强调,要以整改为契机,推动落实海洋综合管理及海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审批和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行政执法,大力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属和有偿使用制度,出台和实施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严格围填海管控,形成“党委政府总责、海洋部门统管、相关部门齐抓、用海单位守法、社会公众共督”的齐抓共管合力。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612/737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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