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大有可为

——访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翁立新副司长

来源:中国海洋报记者 张一玲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6:17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成为国际社会的两大趋势。近年来,我国政府也在大力倡导发展循环经济。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今年7月国务院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循环经济理念已经渗透进各个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社会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日前,记者专门就如何认识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海洋经济与海洋循环经济的关系以及今后海洋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等问题访问了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与规划司翁立新副司长。

据翁副司长介绍,就海洋经济而言,循环经济的思想非常切合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海洋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的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环境及技术的整合,是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具体说来,海洋循环经济的发展包括海洋产业内部的小循环、海洋产业间区域层面的中循环和海洋社会整体层面的大循环三个层面。当前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就是要依靠临海区位优势,以海洋资源的高效与循环利用为核心,依托循环经济技术,形成海陆大循环的经济发展模式。他强调,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而且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谈到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必要性时,翁副司长说,我国沿海地区以占全国13.4%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国60%的国民生产总值,提供了全国41%的就业岗位,可以说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很大。但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资源的负效应也日益显现出来:全国沿海城市中有70%出现水资源短缺,约60%的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用电缺口,海洋环境污染比较严重,赤潮等各种灾害时有发生……因此,作为中国经济发展前沿的沿海地区,必须加快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客观规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进行规划与布局,才能实现沿海地区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分析发展海洋经济与海洋循环经济的关系时,他指出,我国海洋经济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近几年来一直以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但在用循环经济理念审视海洋经济发展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仍然很低,特别是海水综合和循环利用还不够深入,海水淡化规模还尚小;其二是在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布局中,对各产业群内或产业群之间的产业关联度和协调性考虑还不够充分;其三是海洋生产和流通中未完全遵照国际资源、环保标准进行,导致部分产品出口仍受到国际“绿色壁垒”的限制与制约;其四是近岸海域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再利用形势紧迫;其五是海洋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法规仍属空白,相关技术的开发应用和资金投入尚存在瓶颈问题。

翁副司长表示,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大有可为。国家海洋局将把发展海洋循环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下一步将在搞好海洋循环经济的理论和应用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及制度,研究拟定发展海洋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设立海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海洋循环经济核算体系,尝试建设海洋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园区,建立海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监督和评价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海洋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翁副司长强调,要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就必须坚持贯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把海洋循环经济作为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从经济角度,而不是仅仅从环境角度认识海洋循环经济,不能忽视海洋循环经济对于沿海地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第二,要从海洋循环经济三个层面的共存性与海陆经济的依存性认识海洋循环经济,不能仅仅从海洋企业和海洋产业间循环角度去理解循环经济,不能把海洋与陆地、资源与环境分裂开,这对于建设海陆大循环的海洋循环经济体系非常重要。

摘自《中国海洋报》第1439期

200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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