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新规 推行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办理”制度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5-28 10:55:00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容缺办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本办法自2018年6月17日起试行。
根据该办法,“容缺办理”是指纳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办事中心办理的非即办类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理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性申请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对缺少或存在缺陷与瑕疵的次要条件(副件)时,由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齐相关补正材料后,及时出具相关办理结果。
办法指出,申请人应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履行补正材料的手续,依法办理听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等实质性审查手续,也可在上述办理过程补正。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提交补正容缺材料的,由办事窗口出具补正材料催告书,逾期不提交补正容缺材料的,视作行政申请人收回办事申请,作退件处理。补正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不予办理。(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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