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设立省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扩内需保发展
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2:57:48
为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的实施意见》,我省设立了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以下简称调控资金)。
调控资金是有关银行在政府信用支持下,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原则提供优惠贷款。重点用于支持民生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等项目。资金由省政府统一掌握,以增强扩大内需、保持增长的调控能力。
调控资金是有关银行在政府信用支持下,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原则提供优惠贷款。重点用于支持民生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等项目。资金由省政府统一掌握,以增强扩大内需、保持增长的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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