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交通运输部正式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 转隶融合原则 履行职责具体分工及说明

来源:中国交通报等 海洋知圈   发布时间:2018-04-23 13: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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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2018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在原渔业船舶检验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自2018年4月20日起,正式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并成立原渔业船舶检验局转隶工作临时党支部。


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出席会议并代表党组书记杨传堂、部长李小鹏对渔业船舶检验局加入交通运输部大家庭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措施,注重以人为本,严明工作纪律,稳步推进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工作。


何建中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调整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这一安排,体现了健全完善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体制的要求,体现了优化协同高效的改革方向,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统筹监管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要求出发,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出发,深刻把握其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准确把握、全面理解、自觉参与支持和配合此次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和效率效能,为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先转隶,后理顺,再规范”步骤要求和部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此次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改革在4月20日完成转隶,渔业船舶检验局5月31日前完成撤并搬迁。


何建中要求,在此期间,要加强工作统筹,加快工作对接,重点完成六方面工作。


一要继续履行主体责任

二要完成交接工作

三要实现政事分开

四要推进业务融合

五要实现提质增效

六要确保平稳有序


他强调,要注重以人为本,妥善处理改革要求和个人意愿的关系。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机构改革工作期间的组织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积极的心态融入新集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去,确保渔检日常工作平稳有序,按时保质高效完成中央部署的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原渔业船舶检验局、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了解,根据交通运输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安排,4月20日,副部长戴东昌与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交通运输部举行会谈,双方正式就人员转隶进行交接。

附:

交通运输部关于履行渔业

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告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农业部的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4月20日起,交通运输部正式履行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二、拟订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法规及标准,监督管理、行业指导等行政职能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承担;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等职责由中国船级社承担。


  三、除检验业务和监督管理实施主体按改革要求进行调整外,相关检验业务和监督管理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修订前,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四、2018年4月20日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名义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继续有效。2018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五、地方渔业船舶检验和管理工作暂保持不变。


  六、业务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电话:010-65292883;中国船级社联系电话:010-58113500。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8年4月18日



信息来源:中国交通报 毛剑;交通部等


查看原文: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EwNTE0NA==&mid=2650112863&idx=1&sn=290a833a32b921567fd7664ab4bf172d&chksm=f49a8d48c3ed045e00d5d376187cbe1eabaf5d300de6c8b52a1e7f0d43d5cac2cae7f7cc068f&mpshare=1&scene=1&srcid=0421Xyj7zbItCkqP9xHyOxHs#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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