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长三角区域合作:从“三级运作”到合署办公
3月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回答媒体关于“上海怎么谋划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率先发展?”的提问时透露,近期重点是抓好三件事:
一是,成立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目前已经组建,办公地点放在上海。
二是,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把规划的事项一件一件落下去,争取每年都有实质性突破。
三是,开好主要领导座谈会。上半年将在上海举行,我们正抓紧前期准备工作,把一体化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列出来,在这次会议上商量透,真正体现整体谋划、务实推进。
据悉,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已经组建近2个月,三省一市(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派出人员15名已经到位,其中上海8名,浙江3名,江苏和安徽各2名,办公室地点位于上海市武康路103号。
3月6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主办的“长三角一体化新趋势”专题研讨会上,上海市发改委阮青副主任表示,“由三省一市人员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设立,虽说是三省一市新一轮合作机制建立进程中的一小步,但却应被看做是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迈出的一大步”。
华东师范大学徐长乐教授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道,“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成立,是一个比较大的实质性进展”,“上海理所当然地要承担起龙头的责任,这也反映出上海的主要领导在长三角一体化问题上的根本态度、观念和方针的转变”。
“成立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是朝管理的方向迈出的关键性一步,这是一个共同组成的机构,实际上是一个带有管理职能、能够进行统筹协调的机构,跟以前的‘三级运作’机制的性质完全不一样,这是关键性的一个突破,是寻求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新模式、新路径”。
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由来已久。自2008年始,长三角政府间实行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区域合作机制,确立了“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任务方向、联席会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专题组具体落实”的机制框架,区域合适采取轮值制度,每年由一个省(市)作为轮值方。
据悉,长三角区域合作目前共设立了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社保、金融、涉外服务、城市合作、产业、食品案例12个合作专题。他们近斯的主要任务是编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2018年区域合作工作计划,着力协调解决省际合作重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路径研究,推动改革试点经验复制共享等。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成立,意味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快车道”。李强说,“我们将通过三省一市的共同努力,把长三角建设成为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文摘自:2018-03-27,时代周报
原标题:探秘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从“三级运作”到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