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将设海监支队

来源:中国海洋报记者 阳 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6:21 

日前,记者从中国海监总队获悉,为加强对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国家海洋局将在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所有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中国海监执法机构。

在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设立的海监执法机构,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在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加挂“中国海监”的牌子,级别为支队。所有自然保护区海监支队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海监总队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对于尚未建立省海监总队的海南省,省内的两家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监支队暂定为接受中国海监南海总队的指导。

由于国家级保护区管理机构大多是直属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独立设置的处级单位,各省海监总队未在保护区内设置直属的海监机构,所在地市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海监执法机构又无法直接介入保护区执法,此种现状直接导致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区的管理缺乏力度,执法缺乏权威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监支队成立后,将依法查处保护区内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开发活动蔓延趋势,为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同时也为下一步推进地方一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据悉,我国经国务院批准,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共12处。目前,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浙江南麂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申请设立海监支队的工作已经获得批复,其他海监支队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

摘自《中国海洋报》第1438期

20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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