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监测领域将出台多项仪器标准

--波浪浮标等5项行业标准通过评审

来源:中国海洋报记者 杨 威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6:24 

日前,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在天津主持召开了《波浪浮标》《极区海洋环境自动监测浮标》《压力式波潮仪》《海水营养盐自动分析仪》《海洋实时传输潜标系统》5项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审查组一致同意该5项行业标准通过审查。这些标准发布实施后,将在海洋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教学、试验等领域发挥重要技术指导作用。

这5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在国家推动“863”海洋监测高新技术标准化和产业化适应国际竞争的背景下展开的。这些标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四川大学、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总公司七一零研究所6家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作为“863”海洋监测高新技术仪器标准项目的主要承担单位,负责标准编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国海洋大学等5家单位作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负责制订标准细则、征求意见稿及送审稿。

该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组由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总参作战部气象水文局、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等19家单位的35位专家组成,累计参加会议的代表共72名。

与会专家对送审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认为该5项标准的制定为相应海洋监测仪器设备的设计、生产及检验提供了科学依据,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将极大地促进这些仪器设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该5项标准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制定程序符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标准编写规范,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该5项标准的编制遵循了可证实性、适用性、目的性原则,在总结相应仪器或系统实物研究和试验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发展方向和特点,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等内容。

审查组一致同意该5项行业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他们认为这5项标准总体上达到了相应的先进水平,建议标准起草单位根据审查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并尽快上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该送审稿审查会由国家海洋局环保司调研员王艳香主持,“863”海洋监测技术课题专家组副组长田纪伟、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副主任吴爱娜到会讲话。

摘自《中国海洋报》第1438期

200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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