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尚:建立海洋生态文明政府考核体系

来源:微信   发布时间:2017-09-19 16:53:47 

9月16日,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青岛行专家讲评会召开。参加此次专家行活动的7位专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对青岛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现场讲评,并与地方进行互动交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与地方交流讨论

讲评会现场,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博士分享了主题为”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构建“的讲评。他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依据、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框架设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关于建立海洋生态文明政府考核体系的建议四个方面来阐述了这一体系。

陈尚表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构建,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设立统一规范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政策的要求。同时,也遵循了《环保法》第35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指标方面,允许根据生态环境特征、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发展阶段、管理能力,确定差别化的考核指标,包括文明程度指标、进步速度指标;而提出的方式主要由海洋厅提出通过省政府下达或者市县政府自主提出。

同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主要是六个一级指标: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海域空间格局优化,海洋资源集约利用,海洋环境治理与保护,海洋文化培育与普及,保障体系与制度建设。

最后,对于建立海洋生态文明政府考核体系的建议,他表示要重视政府考核的作用和地位;探寻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党政同责考核;科学遴选考核指标,繁简适当;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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