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督察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国家海洋局围填海专项督察系列评论之三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8-29 13:47:42 

■本报评论员


  《海洋督察方案》明确,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务院对沿海省(区、市)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这就意味着海洋督察不是海洋部门或是沿海某地个别部门和地方的局部工作,而是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性的重大任务,是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在海洋领域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生根。

  此次海洋督察,督察组肩负着党和国家的重任,肩负着历史和人民的重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督察过程中,一定要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发现问题决不含糊、决不手软,查处问题见事、见人、见责任;当好“体检医生”,找准病灶、开出药方、督促整改,确保督察结果经得起检验,维护海洋督察的公信力。

  督察绝不是“轻轻松松走过场”,绝不搞“一阵风”。对于地方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而言,要真正将此次督察视为一个重要契机,积极配合督察组各项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通过督察,正确处理好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扭转以拼资源换增速的惯性思维,提高尊重自然规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开展海洋督察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到督察中。此次督察一启动,各督察组立即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主动受理社会各界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下一步,各地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也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这充分说明,督察是真督真察、真抓真改,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解决那些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真正让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829/68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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