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芳
浙江是海洋大省,也是海洋经济强省。浙江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海洋强省为战略目标,以海洋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浙江成为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先行者”。下一阶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浙江考察期间的讲话精神,按照海洋强省战略总体部署要求,浙江应找准问题突破口,适应发展新常态,构筑发展新优势,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实现海洋经济的再发展,形成海洋经济发展的“浙江方略”。
突出海港、海湾、海岛三大资源和空间优势,进一步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
一、进一步促进港口一体化建设。围绕“一体两翼多联”的港口建设格局,充分发挥省海港委的协调作用和省海港集团的投资作用。基于各自港口的比较优势,错位分工,差异定位,进一步整合规划岸线资源,努力打造智能服务型、资本运营型的区域性枢纽港。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深度整合,提升其整体运行能力,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做大航运、金融、贸易、保险等服务功能,拓展和延伸港口一体化服务产业链。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发展的体制机制,突破港口一体化进程中的各类壁垒,加快区域内物流速度,提升整体效率。
二、进一步做大做强三大沿海都市圈。进一步提升杭州都市圈的海洋基础支撑力,增强杭州对绍兴、湖州、嘉兴的辐射带动力,使海洋科技、人才、教育、金融、信息等要素保障能力更强。切实做强宁波都市圈,促进宁波、舟山协调发展,推动中国(浙江)自贸园区、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港口服务水平,做强做大港口物流、口岸贸易、海洋旅游、海洋装备制造等产业。提升温州都市圈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优势,进一步深化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港口物流基地,构筑海峡西岸东北翼的增长极。
三、进一步整合九大产业集聚。根据既有产业基础,进一步整合集聚产业,建设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海洋产业集群体系。促进杭州大江东和宁波杭州湾临港先进制造业、大榭岛临港高端化工、舟山船舶制造、台州三门清洁能源、绍兴海洋生物医药、温州海洋科技创新、杭州海水淡化装备制造、嘉兴滨海新材料等区域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加大对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水淡化装置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制造业等产业集群的的扶持力度,促进科技投入,为海洋经济进一步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提升海岛科学开发水平。创新海岛开发机制,建立社会资本、政府资本、外来资本多主体参与的开发模式,建立集中的海岛管理机构。因岛制宜地开发海岛,建设“特色岛”。加快宁波梅山国际贸易岛、金塘国际物流岛、岙山岛战略石化基地、鱼山岛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在重点开发以上县级和乡镇海岛的同时,加强其他岛屿的有序开发和有效保护,实现海岛与周边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进一步优化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统筹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构建江海、海河、海铁、海陆等联运体系,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区域的辐射和服务能力。江海联运方面,重点推进舟山衢山南航道、鱼山进港航道等项目建设。海铁联运方面,重点创建国家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推进义甬舟大通道建设和穿山、头门、乐清湾等疏港铁路建设。海陆联运方面,重点推进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园区疏港公路舟山本岛—岱山段,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甬台温复线等公路建设。
着眼于开发开放、先行先试、共同发展,全面推进国家战略实施。
一、促进舟山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决策扁平高效、执行坚决有力、督察精准到位”三个关键环节,建立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联席会议、市党政联席会议,对新区重大事项实行科学高效决策。实施“县(区)和功能区核心制”,实施“项目中心制”,研究出台功能区和“三重”项目工作组绩效考核激励办法,构建督考为中心、容错、选任、绩效、问责、舆论监督“五位一体”的联动督察机制。
二、加快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成立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委员会,研究出台《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小洋山北侧集装箱内支线泊位、黄泽山作业区油品储运基地、马迹山矿砂三期等重大项目,加快浙沪小洋山港区深度合作。以保税燃料油供应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
三、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积极探索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制度。在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前提下,突出油品全产业链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形成石油储备、加工、交易、补给、配套服务“五位一体”功能布局;积极争取港区实现供油资质放开,建立舟山供油规范标准。
推进海洋产业互动、转型升级、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着力建设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配套支持,强化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领域,大力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努力形成新的产业支撑主体。优先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业,重点培育建设舟山海洋生物医药基地、绍兴滨海海洋生物医药基地等。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制造业,重点培育建设宁波、舟山海工装备与高端船舶基地等。推进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重点培育温州、台州海洋清洁能源基地;壮大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业,做强杭州海水淡化技术与装备制造基地。
二、着力建设现代海洋服务业基地。要突出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着力营造和优化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和制度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使之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发展壮大滨海旅游业,挖掘整合浙江丰富的海、景、渔和海洋文化等资源。提升发展港航物流服务业,加快建设宁波梅山国际物流基地、舟山大宗商品港航物流基地等现代物流基地。充分利用杭州、舟山、温州的海洋科教优势,增强科技对海洋能源、海洋电子、海洋渔业、船舶制造等产业的技术支撑,大力发展海洋科教服务业。
坚持科教创新、人才培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增强海洋软实力。
一、努力构建新型海洋科教创新体系。大力推进浙江高等院校涉海学科专业建设,扩大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海洋院系办学规模,积极支持舟山建成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加快构建新型海洋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加快涉海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海洋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国家级、省级海洋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有效发挥领军人物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海洋科技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加强政策和机制创新,推动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和创新要素互融互通。
三、加强海洋文化建设。突出浙江海洋文化优势,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海洋特色文化产业,鼓励各类海洋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和展示发行。办好舟山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中国海洋论坛等大型会议,推介浙江海洋文化。搞好中国海洋文化节、象山开渔节、岱山休渔谢洋大典等各具特色的海洋节庆活动,打造招商引资、集聚产业的文化平台。
实行海洋深度开发、综合利用、生态保护并举,着力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一、加强海洋资源集约利用。严格按照《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实施分类管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探索无居民海岛价值评估规程。构建省市县三级海岛保护规划体系和海岛可视化管理体系,明确海岛功能定位,严格按照规划功能适度利用。编制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优化海岸线空间布局,对海岸线进行分等定级,实施岸线资源利用初步评价制度。
二、加快健全海陆污染联动治理体系。加强陆源和海域污染控制,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源治理,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加强主要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和生态工程建设,实施主要河流入海污染物的溯源追究和生态补偿制度。强化污染同防同治,实施海陆统筹、河海兼顾和一体化治理。
三、构筑海洋蓝色生态屏障。加大海洋生态环保投入,将近海海域生态补偿纳入流域生态保护的生态补偿范围。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修复海洋重要渔业资源。优化海岸线空间布局和协调管理,继续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整治与修复工作,构建坚实的海洋蓝色生态屏障,实现海洋环境与海洋经济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系浙江省中国特色理论体系研究研究中心浙江海洋大学基地)......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531/670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