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通过验收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5-11 15:53:15 

    本报讯(记者岳宝彩) 5月8日,山东省寿光市作为全国首批“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城市之一,通过了国家海洋局专家组验收。

  寿光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渤海莱州湾南畔,是我国北方地区遭受风暴潮最严重的地方。为切实提高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寿光示范区按照国家海洋局批复的建设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寿光沿海温带风暴潮频发的实际,强化海洋灾害风险管控,将海洋防灾减灾列入保障当地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软硬件建设,完善海洋灾害预警报和信息产品服务,建设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寿光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海洋防灾体系建设,实施了沿海防潮堤、羊口中心渔港、小清河岸线修复等一批海洋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海洋观测站,努力提高海洋灾害预报和防范能力;开展县级尺度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沿海岸段警戒潮位核定、精细化数值预报建设,逐步建立满足精细化预警报的海洋观测系统及观测数据共享机制,构建起全市海洋灾害综合分析研判业务平台;运用高科技手段,第一时间发送海洋预警报信息;建立与完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海洋灾情统计制度,探索建立海洋灾害调查评价制度;设立系列减灾标识和避灾点,建立了信息员、志愿者和志愿救援船队,多次进行紧急疏散和抢险救生演练,使人民群众在紧急疏散撤离时达到有序、安全;开展海洋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培训,提升市民的海洋防灾减灾意识;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生演练系列活动,建立了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形成了全民联动的海洋防灾减灾模式。

  国家海洋局专家组认为,寿光示范区总体上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符合国家级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要求,达到了优秀水平,一致同意寿光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

  据悉,为深化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建设,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提升区域海洋综合减灾能力,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下发《关于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连江县、广东省大亚湾区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按照国家指导、地方为主的建设思路,具体工作由地方海洋部门承担,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海洋局海区分局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目前,4个示范区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全面梳理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做法,评估示范区建设的成效,总结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入推进沿海基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查看原文:

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0511/66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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