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抚州市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始终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水产品。2005年开始启动了水产健康养殖行动,以培育有能力、负责任的生产主体为核心,指导养殖户建立健全生产日志、水质监测、科学用药、销售记录等质量安全自控制度,严禁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严格遵守限用药物休药期规定。2007年,启动了水产养殖业综合执法并开展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用药行为,全面加强水产用药监督管理,确保了全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一季度,全会水产品产量为8.175万吨,增长3%;特种……查看原文:http://www.zgsc123.com/show-109-161138-1.htmlhttp://www.zgsc123.com/show-109-1611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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