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拟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03-28 16:35:18 

  近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根据计划,国务院力争在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共有22个,其中包括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条例自1983年施行以来,在防治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海洋主管部门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拟修订的管理条例重点体现在:一是将生态保护红线引入条例,规定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应遵守生态保护红线;二是强化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指标将被分解落实到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项目,使该制度更具可行性;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对排污总量超标的重点海域,海洋主管部门将对排放相应种类污染物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项目进行环评限批。

  但现行条例实施了30多年,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要求,有必要予以修改完善。一是由于海洋开发力度加大,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与其他开发活动的相互影响日益密切,需要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勘探开发者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二是现行条例对于污染防治的具体制度规定的比较原则,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细化、强化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污染防治措施。三是现行条例处罚方式单一、对违法行为追究力度不够,增加责令停业、关闭、停产整治、按日连续计罚等更加严厉的多处罚措施。......查看原文:http://www.oceanol.com/content/201703/28/c63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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