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全面休渔提前一个月 4月起禁捕幼梭子蟹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2017-03-17 14:14:14 

 2017年,野生海捕“虾兵蟹将”将提前一个月和市民的餐桌“告别”。记者3月16日从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浙江省海洋渔业局日前发布相关通告,对2017年海洋渔业禁渔休渔政策作出调整。根据新的伏季休渔时间表,2017年5月1日起,东海全面休渔,较往年提前一个月。而最早从4月1日起,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就进入禁捕期。
  2017年,农业部发布的海洋伏季休渔新规,将休渔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休渔海域为渤海、黄海、东海以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2017年出台的伏休禁渔新规在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措施上更加严格,大部分渔船的禁渔休渔时间将有所延长。拖网类以及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休渔时间,由之前的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调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单船桁杆拖网、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类作业渔业的禁渔休渔调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单锚张纲张网作业仍按最严标准休渔,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止。其他张网作业休渔时间至8月16日12时止,比农业部通告中的相关要求略严。
  据介绍,新规中有关梭子蟹禁渔期、产卵带鱼保护区、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辅船同步休渔和休渔期间不得实施作业变更等规定,仍与去年一致。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期间,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4月16日12时至7月1日12时期间,在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生产。
  日前,记者来到路林水产批发市场,发现小黄鱼、梅雨、鲳鱼、滑皮虾等海捕水产品供应较为充足,价格也比较亲民,而野生梭子蟹“身价”看涨,只重8两的膏蟹批发价达到每公斤300元,已与春节前价格相当。一位经营户说,优质海捕水产品一直是市场的抢手货,随着2017年休渔期的延长,上市量肯定会较以往减少,价格还得涨一涨。
  宁波市渔业部门有关专家介绍,每年四五月是鱼虾蟹产卵繁殖的高峰期,伏季禁渔休渔时间延长一个月,给海洋提供“休养生息”的环境,有利于东海渔业资源的加速恢复。但这也意味着,2017年野生海捕水产品将提前一个月退出市场。不过,市民也不必太担心,届时,各类养殖水产品以及远洋捕捞的渔获也会提前上市,弥补市场所需。(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刘御芳 林建国)......查看原文:http://www.hellosea.net/news/focus/2017-03-17/39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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