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系列报道之二 共建共荣一片海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12-27 14:47:03 

■本报记者赵婧


  海上丝绸之路,自古就是一条通达四海的对外贸易通道。

  “在今天,这条古老的丝绸之路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归根结底,就是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伙伴关系,共同建设和平海洋、和谐海洋、合作海洋,促进蓝色经济的发展,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互联互通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以实现地区各国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一语破的。

  近年来,国家海洋局围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合作新格局,加强宏观管理,积极引领各地海洋经济良好健康发展;推动制定相关政策,提升对外合作能力;鼓励海洋产业“走出去”,促进海洋产业有效对接,为沿线国家创造了更多合作机遇,实现了更多共同利益。


科学开发利用 奠定良好基础

  今年5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总体设想》,明确了原则、目标和总体布局,并对下一步重点任务、合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一总体设想是国家海洋局此前实践经验的集中体现。一直以来,国家海洋局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海洋经济发展,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积极倡导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奠定了良好基础。

  如今,快速发展的海洋经济已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支撑,我国已形成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形态和大进大出、两头在海的基本格局,并将不断深化。

  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总量保持平稳增长,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90%以上的贸易经由海上实现,通过海洋,我国已与世界各国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形成紧密的贸易合作关系,成为了利益共同体。

  在宏观管理方面,以国务院印发的海洋事业发展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为引领,国家海洋局积极推进陆海统筹,实施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务实推动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重视民生福祉,扎实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据核算,2015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6466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9.4%,可比增速为7.0%,保持了略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的发展态势。


营造政策环境 先行先试引领

  今年8月,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正式启动“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此次示范以城市为主体,确定了天津滨海新区、江苏南通、浙江舟山等第一批8个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 (下转2版)

  早在2012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就选择了浙江、山东等6个海洋经济体量大、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的省(市),启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4年来,该政策引领和带动了海洋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此次将示范区域由省为单位调整为城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各具特色和优势的产业链。

  在推动海洋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广州、湛江等8城市开展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此前,国家海洋局先后认定上海临港、福建诏安等7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壮大了一批海洋高技术企业,为我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共建海洋产业园区创造了条件。

  和国家海洋局同时发力的,还有沿海各省市和金融机构。

  为推进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天津市海洋局与天津市发改委、科委、金融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包括产业、人才、科技、财政、用地、金融、用海等方面共40条。

  2015年,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以试点形式开展探索,各地积极推动海洋经济与金融深度融合对接。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150亿元支持海洋渔业经济发展;民生银行30亿元助力宁波海洋渔业发展;青岛市发布《关于金融支持西海岸新区发展的意见》,推介总投资1070亿元、融资812亿元,推动海洋经济与金融合作;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鼓励和引导大型央企和金融资本参与渔港经济区及渔业综合体建设。

  配套政策的制定不仅按区域横向推进,也分行业纵向延伸。

  在海洋渔业等传统产业,“海上粮仓”建设势头正旺。首批20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获批,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正式对外公开挂牌交易促进了与东盟国家海洋渔业互联互通,山东发布《关于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建落实《福建省海外渔业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辽宁通过新的《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等,共建海洋渔业发展的良好秩序。

  在海水淡化等新兴产业,支持政策正成为行业发展动力。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推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天津发布《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推动建立针对沿线国家的对外投资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和援助、商标和知识产权认证等服务;建立海洋产业海外投资信息库,定期发布各国投资环境等信息报告;促进完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国内保险机构开发涉海企业海外投资风险险种。


构建蓝色网络 促进有效对接

  2014年8月,APEC第四届海洋部长会议在厦门举办。会议就发展蓝色经济、促进海洋综合管理以及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等方面,与各国研讨发展蓝色经济的理念,共同构建“蓝色经济示范区网络”。

  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就设在位于厦门的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目前,海洋三所已连续3年成功举办APEC蓝色经济论坛、亚太海洋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以及海洋空间规划培训班,在APEC框架下倡议并适时开展APEC蓝色经济示范项目。

  国家海洋局与相关国家签署了双边海洋合作协议......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61227/644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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