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鳗苗捕捞解禁 1日起为期四个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3 13: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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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署”函基渔会指出,今年为期4个月的鳗苗捕捞渔季1日展开,呼吁岸际捕捞业者维护安全及作业秩序,除向作业当地区渔会办理登记外,应就渔捞日志配合协助填报捕捞方法、捕捞地点及捕捞数量等资料,以利后续鳗鱼资源管理评估及规划。

“渔业署”表示,鳗鱼养殖是台湾长久以来的传统产业,因为养殖所需的鳗苗仍然需要依赖天然苗,为了兼顾渔民生计及部分鳗苗得以溯河成长,于2014年9月9日公告《鳗苗捕捞渔期管制规定》,每年自3月1日至10月31日止,除花莲县、台东县外,禁止于距岸3浬内海域、潮间带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捞鳗苗。

以往每年捕捞日本鳗苗期间主要是从10月起至翌年4月底共计7个月,从2013年起,规定开放捕捞期间为每年11、12月及翌年1、2月4个月,捕捞期减少了3个月,可让约10万尾日本鳗有机会成长繁衍下一代。

“渔业署”表示,捕捞鳗苗是台湾沿海渔民冬季重要传统产业之一,但是因系在低温及暗夜下作业,再加上冬季天候海象十分不稳定,岸际捕捞鳗苗的作……查看原文:http://www.zgsc123.com/show-109-132864-1.htmlhttp://www.zgsc123.com/show-109-1328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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