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福州闽江公园举行“江河湖海 年年有鱼”增殖放流(放生)公益体验活动。活动中,来自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省生物放生协会、电台的工作人员和热心群众,用接力的方式把一桶桶充满生机的鱼苗倒入水中,放归自然。活动当天,共放流草鱼25万尾,鳙鱼22万尾。
为了倡导公众积极加入到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活动中,并倡导科学放流,今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闽江公园设立了全省首个淡水水生生物放流平台。截至目前,该平台已成功举办了七次增殖放流放流活动。此后,每年适宜放流的5月至12月,省海洋与渔业厅都会邀请民众参加该厅举行的增殖放流活动。
“闽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我们有责任爱护它。”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资源环保处负责人介绍,从“十一五”开始,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就开始在闽江流域进行渔业增殖放流,主要放流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等品种,以改善闽江的水质,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
“保护海洋生物,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应该从小培养。”一位带着孩子前来参加活动的妈妈说,平时孩子多在学校里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也希望他能够在课外多参加实践活动,多跟自然接触,“参加这样的增殖放流活动,既能让孩子有新的体验,又能做公益,做善事,一举两得”。
一位水产专家介绍,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到渔业放流的队伍中,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科学的放流行为。他介绍说,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巴西龟、清道夫、牛蛙、小龙虾等都是不能放生的物种,这些物种会威胁到本地物种,破坏生态的平衡。”他表示。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福建省不断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每年放流规模达5亿尾以上。2014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厅实施了“百姓富、生态美”福建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通过建立政府引导、生态补偿、企业捐赠、个人参与的投入机制,2014、2015年放流规模分别达到20.56亿尾、35.2亿尾。
为充分发挥政府保护公共资源的主导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渔业部门具体负责、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增殖放流机制,2016年福建省将“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科学有序常态化发展”列为人大建议,扩大增殖放流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此外,今年开始福建省海洋与渔业部门积极推进“放鱼日”常态化,号召社会各界在“放鱼日”当天组织开展“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增殖放流活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用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水域前期调查、后期评估专题研究等,形成有效的资金落实机制,确保今后每年放流总数不少于30亿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