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鸣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推动江苏展现“环境美”图景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江苏切实加强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规划引领,留足生态空间。一是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给江苏明确提出一系列约束性指标,这些指标为统筹协调海洋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生态保护提供了依据。二是严格执行区域用海规划制度。在具体围填海项目审批上,坚持节约集约用海原则,优先保证国家、省重大项目用海,确保20%的生态用海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行养殖规划制度。各市、县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划定宜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合理规划养殖布局,控制围网养殖规模,依规组织生产。
(二)严把生态“闸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在用海审批中,江苏要求所有用海项目、特别是围填海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除上述要求外,对于虽然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但严重破坏海域资源、环境、自然景观和生态平衡,或造成水下地形地貌和水动力变化、影响航道和港口安全的围填海工程,不予批准。近几年,江苏每年被否决的用海项目都有10宗左右,仅今年一、二季度就达9宗。
(三)推广生态养殖,促进节能减排。鼓励发展无公害养殖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实施水产养殖节能减排工程,加大工业化生态养殖技术试点推广力度,削减过剩捕捞产能。“十二五”期间,江苏组织实施了海洋捕捞渔船万船更新改造工程,省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2.67亿元,支持1054艘渔船更新改造,拆解老旧渔船2645艘,撬动更新改造社会资本约30亿元,更新改造后的渔船,油耗降低,碳排放大为减少。
(四)强化资源养护,修复生态环境。大力开展保护区建设,在近海建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沿海建立海州湾等国家级海洋公园,南通市、东台市正在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推进海岛海岸生态修复,积极争取中央海域使用金3亿多元,在连云港连岛等地实施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落实资源生态损害补偿,落实连云港徐圩港区工程等一批重大涉海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资金6.8亿元,实施百余个生态补偿项目,有效地维护了国家资源与生态权益。
(五)加强能力建设,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实施《关于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配套政策,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监测监管,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海、陆、空立体海域动态监管系统,率先推进无人机监视监测,提高了科学管海信息化水平。通过组织实施江苏“908”调查专项,更新了江苏近海海洋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加强执法监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加强岸线巡查和江河湖海执法检查,切实保护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
成绩虽然明显,但我们也意识到,江苏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环境承载能力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局部地区污染加重趋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涉海涉渔工程对资源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渔业捕捞产能过剩等。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推进力度空前。江苏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海洋发展的全过程,实行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5年~10年的不懈努力,率先建成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打造“强富美高”的江苏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