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洋渔业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渔船、渔港管理,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杜绝渔业安全事故和涉外违规行为发生,根据上级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海洋渔业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三无”渔船。以镇(办)、村(居)为单位,以渔港为重点,对辖区内渔船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逐船登记造册,由村(居)上报镇(办),由镇(办)负责汇总后,报区海洋与渔业局保存。对摸排出的文登及在文登航行、停泊、作业的“三无”渔船,由区海洋渔业、公安边防部门集中查扣,依法拍卖或拆解。加大对“三无” 渔船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艘,扣押并拆解一艘。对套号渔船一经查出,真号假号一并注销,并拆解。监督举报电话:8812345、3581399。
二、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备北斗卫星系统的渔船出海作业时,如北斗设备不能正常开机使用,且3天内无法修复的必须返航停港维修;属人为故意损坏的,一律停港整顿、按高限处罚。区海洋与渔业局通过监控平台实时监控渔船船位,每天对渔船北斗定位系统开启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凡由省、市、区监控发现非法越界进入他国水域的渔船,要立即召回,依法从严查处,给予取消申请涉外作业资格、停业整顿、吊销渔船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并处高限罚款等处罚。对发生涉外违规渔业事件和不按安全规范发生渔业安全事故的船东、船长,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船东、船长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执行伏季休渔管理规定,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和休渔渔船转港审批制度,对违规出海渔船按最高限罚款和扣除燃油补助款外,将其违规行为在媒体上曝光。休渔期内,对为违规渔船提供加冰、加水、加油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区海洋渔业、公安边防等部门采取定点与巡回、常规与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证件不全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渔港码头监督管理。渔港经营者禁止“三无”渔船、证件不齐渔船进港停泊,不得为上述渔船提供加冰、加水、加油等服务。各渔港、码头对进出港渔船实行日登记、周报告制度,并定期将相关情况报所属镇(办),由镇(办)汇总后报区海洋与渔业局,对拒不按照要求上报的,给予停业整顿等处罚。区海洋与渔业局不定期对各渔港、码头上报的进出港信息进行抽查,对发现隐瞒“三无”渔船或为“三无”渔船提供补给服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等处罚。
四、严格规范渔业用工管理。涉渔企业和个体业主要诚信招工,在招工时依法公布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严格查验应聘人员的证书、证件持有情况,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招揽员工,不得招用未取得相应适任证书、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书的人员,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处罚。加强欠薪纠纷案件查处力度,对确属恶意欠薪的,要严肃追究船东的责任;对属恶意讨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