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践 新探索 新经验——江苏省南通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纪实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6-03 11:16:44 

本报记者 兰圣伟

  翻开中国地图,江苏南通正处于沿海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T型结构交汇点上。南通海域面积8701平方公里,沿海滩涂307.25万亩,海岸线长206公里。近年来,南通市因地制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出一条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

  日前,中国海洋报记者随国家海洋局2016年海疆生态行采访团走进南通,实地了解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实践、新探索和新经验。

集约利用海洋资源

  【镜头一】如东县辽阔的沿海滩涂上,远远望去成片的白色风机高高矗立,硕大的三角风叶在海风的吹拂下不停旋转着……这里拥有全国最大的海上风电基地,风力发电居全国前列。

  【镜头二】在海安县兰波实业有限公司条斑紫菜生态养殖基地,育苗池一字排开,水底密密麻麻的贝壳上已经布满了苗种丝状体。从育苗养殖,到加工销售,条斑紫菜已经成为南通沿海地区重要的支柱型产业。

  海洋产业的兴盛是南通“向海而生”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南通与众多沿海城市一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紧张、环保压力增大等“成长烦恼”开始凸显。如何用好有限的海洋资源,加快发展海洋产业,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成为南通人面临的新选择。

  南通市副市长单晓鸣告诉记者:“南通滨江临海,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海洋产业带来了巨大发展空间。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南通市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集约节约利用海域资源,优化用海布局,调整用海结构,实行集中适度规模开发,提高单位岸线和用海面积的投资强度,促进海洋经济转型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加快聚集。”

  为进一步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2012年,南通市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施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2013年,南通市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南通市海上构(建)筑物抵押管理暂行办法》,盘活上千亿元海上沉睡资产,为实现海洋资源资产化、资本化和证券化奠定基础。同时,该市还出台了《建设用海海域基准价格评估技术规范》,推进成陆海域与相邻土地“同权同价”。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海洋资源资产抵押融资达135亿元,占江苏省的70%以上。

  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邵怀德表示,在集约节约用海理念的引领下,经过数年发展,目前南通市已经形成了以石油化工、临港工业、海工装备、海洋食品、滨海旅游等产业为主的五大发展板块聚集区。海工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二位,占据全国1/3市场份额;建成全国最大规模的海上风电基地,装机容量133万千瓦,年发电量37亿千瓦时。2015年,南通实现海洋经济生产总值1684亿元,比“十一五”时期末增长92.9%,年均增长14%,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居全国地级市首位。

守住海洋生态红线

  【镜头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沿海的一片工地上,随处可见工人忙碌的身影,一座规划面积500亩的海洋主题公园将很快建成。

  【镜头二】5月的如东沿海滩涂湿地,成群的水鸟时而展翅,时而停落,一望无际的滩涂上充满勃勃生机。

  伴随着大量涉海工程的上马,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尤为迫切。

  邵怀德说,发展海洋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长期以来,南通市始终坚持生态管海,把沿海城镇发展、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港口建设等重点规划整合到一张图纸上,形成“一轴、三港区、八作业区、十二功能区”总体规划,作为沿海地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蓝本。

  20141月,《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正式出台,划定10类共60个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总面积1845.92平方公里,江海生态保护成为重中之重。同时,南通市还在全省率先启动编制了《海洋生态红线区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以生态建设为导向的海洋保护激励机制。

  针对海洋工程实施,南通市相继出台《海洋工程环保监管暂行办法》《海洋临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保障海洋环保工作落实。

  邵怀德对记者说,南通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海域审批,环保先行”的原则,从严把关,将是否符合海洋环境评价制度作为海域确权发证的前置条件。“十二五”期间,落户南通的185个海洋工程项目,环评执行率、环评公示率、围填海工程听证率均达到100%

  “在此基础上,南通市坚持依法审批用海,进一步规范并优化用海项目申请、审查、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切实维护用海者的合法权益。”邵怀德说,对不符合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不予受理,对不能开发或不具备开发条件的不允许开发,通过“碧海”“海盾”等专项执法,坚决查处违法用海行为,严守海洋生态红线。

陆海联动治理污染

  【镜头一】在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陆海一体化监管系统暨应急指挥中心,一组组监测视频和数据在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入海排污口、交通安全等实现在线实时监测。

  【镜头二】初夏的启东滨海工业园绿树成荫、草木葳蕤。而10年前,这里是一片盐场,土壤含盐量高,有机质含量低,苗木很难成活。

  加强陆源污染物治理和生态修复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手段。

  作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南通市不断强化陆源污染控制和动态监管。全市17条入海河流全部建立“河长制”和“断面交接制”,实行入海河口生态补偿,强化陆源污染防治的责任落实。在全国率先将海洋生态保护纳入沿海地区党委政府大考核体系,将滩涂围垦利用率和近岸海域水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落实海洋环保领导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陆海联动治理海洋环境污染,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市环境保护局出台《关于共同加强统筹陆海一体化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签署《关于推进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合作备忘录》。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李建东告诉记者,根据合作安排,两部门实行环评审批互备,监测数据共享,陆海联合执法,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陆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彻底结束了“环保部门不下海,海洋部门不上岸”的历史。

  邵怀德表示,目前,南通市已经建立起覆盖全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开展主要入海河口水质、重点紫菜和贝类养殖预警、重大海洋工程海洋环境影响和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趋势性监测,为地方各级政府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

  与此同时,南通市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以贝类和紫菜为主的碳汇生态渔业基地148万亩。全市海洋生态修复规模不断扩大,落实海洋生态补偿资金近2亿元,建设了两个国家级海洋公园和4个海洋类保护区,面积达1137平方公里,占管辖海域的13%

  “南通市围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现陆海生态环境建设、陆海管理相衔接,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走出一条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邵怀德说。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