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昕 庞修河) 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2016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省建设的各方面,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环境。
《要点》提出,2016年海南省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特区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实施“多规合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力推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根据《要点》,今年海南将推进重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加强对沿海湿地、滩涂和河流入海口、潟湖以及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维护沿海生态环境健康。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推进小海潟湖湿地保护区、陵水新村港和黎安港潟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文昌木兰湾生态环境恢复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水产养殖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大力实施海口港、三亚港等港口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加强船舶与港口污染控制。
在发展生态产业方面,海南将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推广深水网箱养殖,发展外海捕捞,着力实施海洋牧场建设,恢复海洋生态环境,同时,积极开发海洋旅游新业态。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也是今年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要点》明确,要继续积极推进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等市县(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万宁老爷海澙湖、昌江棋子湾创建国家级海洋公园,加快三沙市、三亚市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同时,海南还将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有效、完备的生态文明法规和标准体系,组织修订《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等法规,进一步完善各类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法规和标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开展海洋环境质量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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