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减灾能力评估和综合示范区建设 探索海洋减灾新模式
福建连江示范区养殖区水环境监测点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建立了区域海洋减灾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制作了评价指标数据收集表,完成了区域减灾能力综合评估方法研究。开展了山东省潍坊市、浙江省台州市、广东省惠州市3个市级海洋减灾能力综合评估试点,完成了市级试点数据收集、指标量化和减灾能力综合评估。目前,启动了浙江省、山东省省级海洋减灾能力综合评估试点,从评估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方面进一步开展试验。
同时,为提升市(县)海洋减灾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海洋减灾业务成果落地,发挥实效,2014年国家海洋局启动了山东寿光、浙江温州、福建连江、广东大亚湾等4个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包括海洋灾害观测和预警报、风险防控、调查评估、应急与辅助决策、宣传教育等在内的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地方海洋减灾工作经验和做法。
以此为契机,各地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也稳步推进。山东省重点针对寿光沿海温带风暴潮频发的实际构建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列入寿光市政府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探索开展寿光市涉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重点加强了海洋灾害预警报和信息产品服务。广东省按照创建大亚湾全国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加强整改提升,逐一落实观测预警、风险排查区划、应急预案、灾害评估、企业减灾等重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浙江省重点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海洋部门牵头的海洋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创新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产品和手段。福建省紧紧围绕鲍养殖对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实际需求,重点推进连江示范区养殖区水环境监测评价、趋势分析以及水环境异常预警,强化养殖区海洋灾害风险管控。
在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沿海各地政府还通过示范区建设不断,增强海洋减灾综合能力。
推进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就是要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风险,做到防范于未然。在全球日益严峻的海洋灾害形势下,我国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将更加有力地做好海洋灾害风险防控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为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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