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四海一体”海疆理论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4-20 15:39:24 

王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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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先进海洋理论的缺失导致我国在海洋问题上的各项措施不够充分有力。海疆理论是中国特色海洋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上的“海疆”可理解为“四海一体”,即“沿海”“海域”“海路”“海外”及“海上命运共同体”。秉持“四海一体”海疆理论,就要在海洋强国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海疆人的主体作用,发扬传统海疆精神,处理好海洋争端、发展海洋产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中国是陆海兼备的大国,西靠大陆东濒大洋,位于亚洲大陆与太平洋的边缘。陆海复合是中国地缘政治最大的现实,向海洋迈进是中国最终成为世界强国的必经之路。中国的和平发展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走向海洋。因此,海洋战略是国家大战略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海洋大国的崛起必定伴随着先进海洋理论的产生。从古罗马西塞罗的海洋观到近代美国马汉的海权论,海洋理论在大国的海洋经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直至2007年,美国发布的《21世纪海上力量合作战略》仍然重点强调了海上力量赢得未来战争的方法,这是美国方面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对马汉“制海权”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存在重陆轻海的思维定势,海洋理论长期缺位,海洋资源的开发及利用一直未被足够重视,国民整体海洋意识不强,海洋科技相对落后,加之中国的地理、历史条件及其他因素,开发利用、管理海洋的政策及相关举措较为滞后,从而迟滞了我国发展海洋事业的历史进程。总体而言,先进海洋理论的缺失导致我国在海洋问题上的各项措施不够充分有力,从而积累了复杂的海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我国开发海洋、经略海洋、管理海洋、管控海洋的历史进程。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高度对我国海洋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201397日和10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正是对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继承和现实应用。海洋强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提出不仅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全新的历史机遇,也为中国特色海洋理论的提出提供了重要的时代背景。

  海疆理论作为中国特色海洋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海洋强国建设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海疆”狭义上可理解为“沿海的疆域”,然而从21世纪时代背景及国家战略理论需求出发,其广义上的内涵可理解为“四海一体”,即“沿海”“海域”“海路”“海外”及“海上命运共同体”。

  “沿海”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和海洋安全维护的重要依托,是中国海疆的陆域主体部分。截至2014年,我国海洋经济贡献率已达9.4%,表明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海洋生产总值(GOP)的绝大部分是由沿海区域创造的。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逐渐形成了北部、东部、南部三大海洋经济区,海洋经济稳步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调整,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海域”是我国海洋维权斗争的重要前沿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巨大依托,包括渤海以及黄海、东海、南海中我国享有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及其他海洋权益的区域。目前,由于部分东海、南海争端国不断挑动海洋问题,个别域外大国妄图介入中国周边海洋争端,打造“东海—南海争端链”,从战略上围堵中国,导致周边海洋形势复杂多变。因此,发展海洋事业应当充分评估海洋争端的突发性阻碍作用。应当与有关国家通过积极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搁置争议,积极谋求双边及多边共同利益,切实降低冲突风险,开创相关海域和平与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排除干扰,共同防止域外国家介入争端,使相关海域真正成为周边国家的友谊之海。

  “海路”是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主要代表的重要海上航路,是拓展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空间,保持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保障。通过构建这样一条现代海上丝绸之路,可以将中国与沿线各国的沿海港口城市串联起来,实现海上互联互通的深度发展。这不仅将深化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海上合作,而且将辐射带动东南亚、中东、北非、欧洲以及南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发展。

  “海外”是指我国与各个海洋国家之间的双边及多边海洋合作。海洋的连通性和流动性使得涉海事务往往具有地区性乃至全球性。诸如海盗、走私、海洋污染、海上恐怖主义等问题的解决,以及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资源的开发利用等,都需要各个海洋国家携手合作。大力发展与全球各个国家之间的海洋合作,有助于中国学习其他国家在海洋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前沿理念和先进经验,吸引国外资金和技术,不断推动中国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此同时,中国还应与其他海洋国家一起,和平开发、利用海洋,应对来自传统及非传统领域的挑战,共创全球海洋事业的美好未来。

  “海上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命运共同体观在海洋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构建和谐海疆的重要思想保障和理论支撑。20153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海南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时,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的命运共同体观,以符合时代潮流的大视野审视世界、亚洲和中国,呼吁各国携手迈向命运共同体、开创亚洲新未来,进而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海上命运共同体”旨在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在谋求本国发展的同时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构筑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海洋伙伴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共同利益的持续性发展。

  秉持“四海一体”海疆理论,就要在海洋强国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海疆产业者、海疆建设者、海疆管理者及海疆体验者等海疆人的主体作用,发扬中国“惟精惟一,共生共赢”的传统海疆精神,重点解决以下3方面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有关海洋争端问题。应在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同时深化与相关国家的海洋合作,通过合作不断累积共识,打造互信,管控分歧,为争议的解决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应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把转方式、调结构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逐步将海洋经济增长点由传统产业转向新兴产业,打造国家级海洋公园、海疆体验园等综合海洋产业园区。

  第三,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同沿线各国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应该将基础设施建设、海上互联互通、海上公益服务和海洋文化合作作为重点领域,打造专业海疆智库,形成聚才、聚智、聚新效应,不断探索共建路径,共同寻求重点突破,努力促使相关合作更加具有开放性与建设性。

(作者单位系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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