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
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以下简称广西区总队)以执法+模式深入开展2016年度海洋执法工作,谋求综合执法治理,海上、陆地、空中立体执法,相互交叉执法,借助政策深度执法,推动全区海洋执法健康有序发展。
改变传统的海洋执法模式机制,广泛开展执法创新和存在困难对策研究,是广西区总队谋划新年度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
持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广西海洋执法职能分散在海洋渔业、国土资源、海事、边防海警等多个部门,“多龙不治海”倒逼海洋执法。为有效防止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现象,解决“看得见、管不着”和“看不见、管得着”的矛盾,广西区总队在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海洋局的指导支持下,主动作为,靠前作为,牵头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国土厅、工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海事局开展广西海域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口子对外”综合执法,取得明显效果。今年的工作中,广西总队将持续深化联合执法模式,实行联合常态化、执法高压化、打击强硬化,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不回温。
在立体执法中有所作为。打断“利益链”,海上、陆地同时开展执法。特别是在打击海上非法采砂中,借助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取缔非法砂场,切断非法采砂的销路。借助南海总队空中飞机支持,对北部湾管辖海域进行空中巡查,快速出击查处违法行为。陆海空立体执法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在广西区总队的主动组织协调下,广西区范围内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40余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147起,有效制止违法行为106起,立案查处41起。
广泛开展沿海三市相互交叉执法检查。为解决执法人员在本辖区内执法积极性弱化、责任心下降问题,强化基层执法责任和相互监督、学习,广西区总队海洋执法采取总队牵头督导、沿海三市交叉巡查执法新模式。总队不定期组织交叉巡查执法,在对某市项目巡查执法时,抽调另外两市支队、大队执法人员,组成巡查组,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去年,广西区总队组织开展8次交叉执法检查,40多名执法人员受到锻炼。
依法依规深度执法。继2014年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后,今年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是广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重要举措,填补了广西海域立法的空白。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大背景下,《条例》也在谋划部署新年度海洋执法工作中,广西区总队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海警局继续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执法示范工作要求,学习贯彻好条例,确立好执法示范区,按照“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执法理念,深度开展执法工作。年度内,力争贯彻《条例》执法宣传有成效,示范区建设成果得到辐射,全区海洋执法创新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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