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印发《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建立陆海统筹的水污染防控机制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1-13 11:17:33 

本报讯(记者 兰圣伟)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防治渔业养殖污染,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恢复,坚持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全力打造山东水污染防治升级版。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恢复,逐步建立陆海统筹的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开展黄河口、莱州湾、胶州湾等河口海湾综合整治。到2020年,省控重点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他小型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2017年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在海洋生态修复方面,《方案》明确,要加大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以及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加快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增强防风固沙和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的能力,营造海陆生态缓冲区。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到2020年,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不包括海岛岸线)。

在防治渔业养殖污染方面,《方案》要求,在近岸海域严格按照《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划定的养殖区开展水产养殖,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国家限定面积内。

《方案》提出,要不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网,在重点海湾、入海河流、排污口等地布设在线监测设备和溢油雷达。重点围绕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排污许可、生态补偿、湿地修复等领域,加强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加快修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强化海上排污监管,研究建立海上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全面调查沿河环湖沿海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石油平台等基本状况,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

同时,《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积极推行海水利用。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