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时间:2016-01-08 16:04:05 

20151222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地方标准《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DB37/T1448-2015),于2016122日起实施。

20146月,山东海洋与渔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等科研院所成立课题组,对《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评估办法》进行修编。

课题组赴沿海七市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广泛的环境生物资源普查、生态服务功能调查评估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山东海洋生物资源价值基本值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基本值评估,研究确定了山东用海建设项目生态损害系数、补偿系数和附加系数,完成了《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初稿,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形成了《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送审稿。

按照山东省质监局要求,我们进行了公示,同时书面征求了沿海七市、科研院所及相关专家的意见。20159月,《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通过了省质监局组织的专家论证。

《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作为《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的配套标准,是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其评估的范围更加全面、合理,操作简便易行,符合山东海域管理实际。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山东生态省建设、推动全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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