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青岛“天价虾”事件,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近日表示,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这个事情的管理职权在工商和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虽然是在主动作为,但是已经越权了。”
国庆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遭遇“天价虾”,点菜时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被告知38元一只。无奈的肖先生在相关职能部门间被“踢皮球”,又无奈地“当着警察的面,屈辱地掏钱只求尽快脱身……”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李金早表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了青岛乃至山东的旅游形象,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门,但旅游部门想维护游客权益却没有相应职权。据悉,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是我国旅游业发展要实施“515战略”中的重要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