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加强远洋渔业企业管理 严格远洋渔船作业区域

来源: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04 15:13:58 

随着远洋渔业的发展,黄岛区远洋渔业企业及远洋渔船数量不断增加,作业海域范围也越来越广。现已投入生产的远洋渔业企业为3家,有18艘远洋渔船分布在大西洋、印度洋等公海海域从事鱿鱼钓、秋刀鱼生产。另有3家渔业企业正在建造渔船或从事季节性远洋生产。远洋渔业的发展,对丰富市民菜篮子、提高渔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远洋渔船的增加,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在作业渔船之间、作业渔船在与作业海域周边国家发生渔业纠纷,尤其是在其他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界线附近有争议的海域,极易发生摩擦。因此,要求在黄岛区注册的各远洋渔业企业,加强对渔船的管理,并严格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加强对作业渔船安全生产的管控,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要在区内的固定办公场所,安排专人值守,确保远洋渔船随时处于公司管控中。

二是加强船队领导,加强守法教育。要求各公司船队带队领导,强化船队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的渔业协定。

三是通过远洋渔业服务平台,加强对黄岛区远洋渔船的船位监测,加强作业区域的监管,要严格在限定的作业区域内生产,作业海域要与他国专属经济区的界线保持足够安全的距离,坚决杜绝越线生产行为。有效防止涉外渔业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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