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荷竹:加强管理体制建议

来源:陈荷竹   发布时间:2015-05-21 03:13:25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在全党范围开展的又一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这对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讨论思考,进一步认识到我们干部人事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重大责任,在新时期如何努力使干部人事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是我们干部人事工作同志义不容辞的责任。现结合本职工作岗位,就本次省级机构改革提出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的建议。

建国以来,在历次机构改革中,我省海洋与渔业机构设置总的趋势是越来越得到加强。1950年,省政府就设置成立省水产局,1957年改为省水产厅;1983年在大幅度精简机构的情况下,仍保留一级厅局省水产局;1996年,省政府批准省海洋管理局升格为副厅级的省海洋局;2000年机构改革,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省海洋局和省水产局,成立了海洋与渔业局,为省政府主管海洋与渔业工作的直属机构。沿海52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海洋与渔业局,内陆市、县(市、区)也都成立了渔业管理机构。至今,我省已形成了有浙江特色的省、市、县三级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

八年来,我省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转变职能,在推进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渔区、和谐海洋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认真贯彻实施海洋与渔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浙江实际,先后出台了多部海洋与渔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法管海,依法兴渔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编制并组织实施了全省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强化了对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宏观指导。坚持依法管海用海,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海域使用管理中注重维护渔民群众利益,对渔民养殖用海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了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加强海洋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近海海域环境质量总体趋向好转。建立一支拥有近2000人的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队伍,依法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和生产秩序,强化水产品质量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组织海洋与渔业经济、资源、环境调查和科技攻关、成果应用推广,加大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力度,发布海洋预报、渔情预报,强化了海洋与渔业公益服务。

自建立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的八年来,是我省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实践证明,历届省委、省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不断强化海洋与渔业管理机构,尤其是实行海洋与渔业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是富有远见卓识的战略决策。我省建立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是一个好的和合适的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符合浙江省情。我省是海洋大省,海洋是我省最突出的特色,海洋经济是我省最大的发展潜力,海域辽阔是我省最基本的省情,海洋开发与保护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全省海岸线6500公里,其中深水岸线占全国深水岸线资源总量的三分之一;海岛3061个,占全国40%强;海域广阔,连同毗连的我国主张管辖的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总面积达26万平方公里,是陆地面积的2.6倍,海洋资源丰度指数居全国首位,发展海洋经济条件得天独厚。历史上,我省依托海洋及内陆水域发展的主要产业是渔业,全省拥有3.5万艘渔船,20余万专业渔民,全年水产品捕捞量在300万吨以上,历来是我国最大的海水商品鱼基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工作,提出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出台了《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和《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成立省、市、县三级政府为主要领导挂帅的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海洋经济战略”等重大举措。要实现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做好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管理以及资源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部门,履行主管海洋事务和渔业行政两大职能。

(二)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符合海洋与渔业的内在属性规律。海洋与渔业产业都是以水域为载体的产业,它们之间有许多共性的东西,适宜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是海洋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相互依存,难以分割。渔业在所有用海产业中占有最大的海域空间,渔民又是需要进行特别保护的弱势群体,实行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便于统筹兼顾,在沿海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保护渔民群众利益。海水的流动性、海洋资源的立体性、海洋环境与资源的统一性、海洋事务的国际性,决定了海洋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渔业特别是捕捞业,工业性、商业性、风险性非常突出,决定了渔业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这些特性决定了海洋与渔业工作适宜于实行特殊的一体化管理体制。

(三)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符合党的十七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党的十七大在部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提出,“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我省建立的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就是将性质相近的海域使用和渔业水域管理、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监察执法、海洋与渔业科技研究、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等职能整合于一体,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海洋与渔业管理职能之间的交叉重复较多,海洋与渔业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有利于统一管理,便于协调解决很多矛盾和问题。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有利于解决海域使用管理与海水养殖生产管理之间的职责交叉问题。《物权法》规定海域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同时规定使用水域及滩涂进行养殖生产的权利,由于我省海洋与渔业在一家,避免了管理上的矛盾冲突。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有利于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与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管理之间的职责交叉问题。我省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绝大部分包含在海洋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而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分别由海洋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这两项政府管理职责,我省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有效地解决了两项管理职能交叉问题。海洋渔业管理体制有利于解决海洋行政执法与和海洋渔业行政执法之间的职责交叉问题。我省目前实行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本来两艘执法船艇能办到的事只需要一艘船艇,本来两支队伍能办到的事只需要一支队伍,不仅执法成本降低一半,执法效能也大为提高。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我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管理体制,将“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以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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