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12时,黄渤海区休渔正式结束。山东省石岛渔港的渔船披红挂彩、鞭炮齐鸣、千船齐发,渔民满载着期望开始了秋季捕捞生产。正准备出海的渔民孙树向充满期待地说:“今年春天没出海,再加上3个月的休渔,现在是开渔的黄金时间。希望今年收成比往年好一点,能多捕一些鱼、多挣点钱。”为了让渔民能在开渔后大有收获,今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在休渔期的管理上费了一番心思,不仅实施了船籍港停靠等7项制度,还出台了《山东省伏季休渔管理处罚标准》,实现了休渔处罚“零裁量”。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渔政处处长孙东海说,今年山东省休渔船两万余艘,分布在全省300多个渔港,休渔期间的渔船管理压力较大。为了做好相关工作,山东总结往年经验,实施船籍港停靠、联合执法、海查陆处等7项制度,特别是实施了严格的船籍港停靠制度,做到船港对应,每艘渔船都能准确定位到渔港,从源头上强化监控。全省休渔期间未发生群体性违规及重大涉外事件,渔船违规案件下降超两成,休渔秩序达到历年来最好。
在管理中,山东省抓住渔船、渔港和船厂等主体要素,实行船籍港停靠、转港审批、船厂巡查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回船籍港停靠,将110千瓦以上的渔船集中停泊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港口,对每艘停港渔船绘制停泊示意图在港口公示,对新建、坞修渔船设立标识牌。同时,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休渔渔船责任人制度,划片包干,实施网格化管理,坚持每天港口巡查,实时掌握渔船动态,实现了渔船精细定位,违规及时追溯,有效堵住了渔船违规的源头。
在执法上,转变省级层面管理思路,突出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在休渔初期、中期和后期开展了3次管理督查,对沿海7市和重点渔业县(市、区)的渔港、渔船停泊点、船厂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下发通报,严格督导落实;对重点区域,派驻督察工作组,督导、组织地方渔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休渔管理措施,于休渔中后期在威海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海陆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孙东海介绍说,今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大力推广应用渔业电子执法文书系统,所有渔业处罚案件都在网上办理,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更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并出台了《山东省伏季休渔管理处罚标准》,实现了休渔处罚“零裁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处罚,比如扣油补等,统一按照主机功率进行处罚,渔业行政执法更加公平、公正,群众基础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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