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检查组深入广东、浙江、山东沿海检查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情况
--毛如柏主任委员在广东检查海域法实施情况时表示:各种意见和建议都可以反映
中国海洋报记者苏涛报道 7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亲自带队到广东检查该省实施海域法的情况。13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广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吕志、姜悦楷,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等领导一同前往调研考察。
在13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府汇报会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副局长万向京分别就广东省贯彻《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情况和海域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了重点发言,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也分别介绍了与海域法有关的情况。根据安排,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检查组将对广州、珠海、惠州、深圳等地的海域使用管理,特别是海域法的实施情况做进一步深入了解,并实地考察一些用海项目。毛如柏主任委员强调,这次检查,主要是听一听,看一看,走一走,各种意见和建议都可以反映,包括海域法实施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新出现的矛盾等,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协调解决。
广东省对这次检查非常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王荫火昆 ,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李建设等领导全程陪同检查组到各地考察。
浙江成绩突出 难题待解
检查组充分肯定该省海洋管理工作成绩
中国海洋报记者杨威报道 7月12日下午,全国人大环资委海域法实施情况检查小组刚刚抵达浙江省杭州市,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雄主持的检查情况汇报会马上开始。会上,检查组成员听取了浙江省副省长茅临生关于该省贯彻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情况汇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之浚对浙江的海洋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茅临生副省长指出,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十分重视海洋管理工作。自海域法实施以来,浙江省针对贯彻实施海域法作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他说,浙江省委、省政府在第三次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依法加强海洋管理、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在浙江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浙江省又提出了充分发挥“八个优势”、深入实施“八项举措”的“八八战略”,其中之一就是要充分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努力使海洋经济成为该省经济增长点。几年来,浙江省为深入贯彻实施海域法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努力营造依法用海、依法管海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推进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努力创造依法管海的工作环境;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海域使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海监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海域使用执法监察。
同时,茅副省长也汇报了该省贯彻实施海域法的一些主要困难与问题。这些困难与问题主要有法规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难度大;行业用海矛盾突出,渔民权益受到侵害;层级监管体制不顺,导致监管缺位;地方海洋执法经费相对短缺,国家支持渠道尚不通畅等问题。他表示,浙江省将紧紧抓住全国人大环资委海域法执法检查组莅临检查海域法实施情况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浙江省海洋综合管理的健康有序开展,保障浙江省海洋经济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冯之浚副主任委员高度评价了茅副省长的汇报。他说,依法治海、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了茅副省长汇报内容的始终。浙江涉海配套法规的建立、海域权属管理、涉海工程环境评价等工作做得很好。但当地多行业用海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层级监管体制不明确、海洋执法成本高等问题也制约了当地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他要求检查组将依法检查、监督和支持地方海洋工作相结合,随时和地方海洋工作者沟通,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冯副主任委员同时指出,海洋综合管理是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应从更高的层次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要互动起来,为推进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倪岳峰还详细询问了浙江省滩涂围垦、陆源排污口监测、“失海”渔民出路等问题,并作了具体指示。
山东检查组 烟台听汇报
该省海域确权面积达22万多公顷
中国海洋报记者戴路报道 7月12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山东检查组奔赴烟台,就海域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当天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向检查组汇报了山东省海域管理的情况。
山东是海洋大省,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和巨大潜力。2004年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2130多亿元,海洋产业增加值 960 亿元,占全省GDP的6.2 %。自从海域法颁布实施以来,山东省全面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尤其在海洋法制建设,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范化管理,海域使用金征收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2003年9月,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的《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成为海域法出台后的第一个地方法规。此外,《山东省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暂行办法》、《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初步构建了实施海域法所需的法规制度框架。2004年2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率先得到国务院批准。设区的市、县海洋功能区划也已经全部编制完成并陆续上报省政府审批。目前,山东省海域权属管理已经从最初的渔业养殖用海为主,拓展到了所有的用海行业。截止2004年底,山东省已经累计确权用海项目达6500多个,确权面积22万多公顷,新增用海项目确权发证率达到100%。
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宋照肃及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刘海荣、蒋承菘等认真听取了汇报。据悉,检查组将在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海域管理司司长于青松的陪同下,检查烟台、威海、日照、青岛等地的海域使用情况。
摘自《中国海洋报》1424期
200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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