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首次召开海监执法巡查专项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0 15:51:28 

8月1日,省总队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全省海监执法巡查工作视频会议,这是省总队首次召开海监执法巡查专项会议,主题是分析当前我省海监执法巡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海监执法巡查工作。
会议总结了省总队施行“属地监管责任制”和“旬巡(督)查、旬报告”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效:一是强化了属地海监机构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了基层海监机构情况熟、反应快、效率高的优势,强化了对海域使用、海岛保护、海砂保护的监管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层级负责;二是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极大提升了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及时制止、查处违法用海行为,避免了违法用海行为的蔓延扩大。从今年的情况看,成效已经凸显,全省大规模违法用海行为较往年已大幅减少。
会议分析了当前我省海监执法巡查工作仍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海监机构属地监管责任意识不强,执法巡查主动性不足,巡查不到位、发现违法用海行为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海监机构对执法巡查工作重视不够,对执法巡查的力量配备不足,严重影响正常执法巡查工作的开展。
会议还通报了省总队今后一个时期强化开展执法巡查工作的几项措施:
一是省总队将进一步加大“护航蓝区建设”专项执法行动的力度和频率,扩大检查范围、细化检查内容,对检查区域内的全部海岸线进行全覆盖巡查,对每一个海洋工程进行细致检查。近期省总队将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执法督查行动。
二是严格工作考核。从7月份起,总队将按照已制定出台的《山东省海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各市支队和直属支队的执法巡查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如发现海监机构有巡查不到位、发现违法用海行为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违法用海行为处置不及时甚至是不作为的现象,省总队将按照《山东省海监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予以严格考核扣分,对问题严重者将进行全省通报。
省总队崔凤友总队长作了总结性讲话,肯定了近一段时期各级海监机构的执法巡查工作,并指出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较为严重的违法用海行为,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海监执法巡查工作的要求:一是各级海监机构要高度重视执法巡查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执法力量满足执法巡查需求;二是各级海监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旬巡(督)查、旬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三个污染较为严重的海湾的执法巡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用海和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我省“蓝黄”两区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省总队有关人员,省总队各直属支队支队长、分管副支队长(政委)、海监执法科长,各市海监支队支队长、分管副支队长、海监执法科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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