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官员反问记者:你们觉得来多少媒体合适?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7-02 11:39:41 

南海分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处处长,南海分局行政听证、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徐志良接受记者采访。

深圳新闻网71日讯(记者 刘梦婷 张钊)71日下午1430分,原定于417日举行的深圳LNG调峰站填海工程海洋环评听证会在大鹏新区云海山庄举行,但听证会不对外开放。人大代表不被接纳,记者遭遇“闭门羹”,5名通过随机抽取听证代表身份在听证前不予公开……尽管这样,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的主管人员仍坚持称:“听证会公开透明”。

原定于417日举行的深圳LNG调峰站填海工程海洋环评听证会延期举行,作为听证会召集方的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并未公开举行时间。记者现场了解到,多数媒体都是从将要参加听证会的跨境环保关注协会的微博上获知的消息。

记者在休会期间采访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处处长,南海分局行政听证、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徐志良。采访期间,他首先告知记者听证会是在公开透明原则下进行的,参与听证的个别媒体并不是由国家海洋局方面提出,是由中石油企业方决定,而后又表示严格遵从《海洋听证办法》进行,反问记者“你们觉得来多少媒体合适?”。不过记者现场了解到,顺利进入听证现场的仅有两家媒体,其中包括国家海洋局的内部媒体《中国海洋报》。

市民代表王贵华接受记者采访。

此次参与听证的市民代表王贵华表示,“欢迎媒体介入,即使媒体参与到听证现场,对代表发表意见不会有什么影响,而媒体的缺席让信息传播有所限制了”。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由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主持的听证会极不透明,参加听证的代表结构存在严重问题,现场听证限制和公开的原则背道而驰。“我们人大代表认为南海分局召开的这次听证会不能代表广大市民的意愿,是一场不予承认的失败的听证”。

杨勤告诉记者,听证召开的前期,深圳几位人大代表曾向国家海洋局提出参与听证的要求。不过就在听证举行的前日,人大代表从市海洋局处获知“不予接纳”,这让深圳市人大代表感到很气愤。“听证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听取广大的民意,而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此次听证只是为了追求效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听证,让事件获得最小程度的关注”,杨勤表示,这种做法是极不负责的。他也向记者透露,明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将就此事向中国海洋局提出严厉的批评和质疑。

相关资料:

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听证会不得拒媒体采访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61日起施行 将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

哪些情况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要组织听证?《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况,包括: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

(二)编制重要规划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

(三)教育、医疗等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下称《规定》)已经2013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昨日正式对外公布。《规定》自20136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行政机关将要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目录。

《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制订听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这样,哪些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要听证,公民心里就有数了。

按《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质证的权利。

根据《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应当在听证会举行20日前确定,并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本机关门户网站公布。

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旁听,不得拒绝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听证人可搜集公众意见

按《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产生。

听证参加人可以收集公众意见,获得与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就听证事项提出质询,发表意见,并得到及时回应。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听证公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听证参加人人数不得少于8人。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不按规定听证负责人将受处分

《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决策。

行政机关未按照规定制订听证目录的、依法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活动的,以及在听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听证结果的,将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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