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一步规范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山东省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及时妥善处理各地在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是海洋功能区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县人民政府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定依据。科学编制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对保障海洋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过程中,相继出现了区划管控目标难落实、市(县)级区划范围划定不清等问题,影响到了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进展。为此,《通知》要求,各市必须以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开展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市级海洋功能区划要做到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功能区界线一致、功能区管理要求一致、目标指标一致,进一步强化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管控作用,维护海洋功能区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通知》规范了市级海洋功能区划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功能区划范围界线,避免因编制功能区划引发新的涉界矛盾纠纷。《通知》还提出,各市应结合本地区海洋发展现状,科学测算提出本地区海洋功能区划的主要目标指标。区划主要目标指标未经省厅审核同意的,各市不得召开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审查会,省厅将不予受理审查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确保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目标落实到位。
鉴于山东省已部署开展县级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工作,《通知》规定各市可以根据本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开发利用形势等特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是否编制专题性区划,并适当调整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图幅比例尺。
《通知》重申了山东省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统一编制,区划成果以市级为单位整体报批,各县(市、区)部分必须单独成册印制,作为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报批的要件,进一步提高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效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的批复》和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山东省2013年9月就启动了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并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目前,山东省市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青岛、潍坊、东营等市已经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其他地市的海洋功能区划也已基本编制完成。下一步,山东省将分两个批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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