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建立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来源:姚碧波 王立伟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7:32 

日前,国家海洋局发文,批准建立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持区。这是浙江省继乐清西门岛后的第二个海洋特别保护区。

马鞍列岛为舟山群岛最北端的岛群,处于舟山渔场中心位置,总面积549平方公里,其中岛礁面积19平方公里。这里海域辽阔,海洋资源种类繁多,构成了以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独特的岛礁自然地貌和潮间带湿地为主体的岛群海洋生态系统,具有极大的开发研究和保护价值,符合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基本条件。

马鞍列岛及附近水域由于受海域复杂流系影响,赤潮等生态问题较突出。同时由于缺乏宏观调控和总体规划,使海洋开发利用中对资源的破坏问题突出,尤其表现为海洋珍稀生物生存环境受到威胁、海洋生物种类和种群遭到破坏、局部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

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旨在实施一批重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的建设项目,依靠科学技术和法律保障,逐步改善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使在保护区内繁衍重要渔业资源得以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建设浙江省独具海岛风情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的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同时,调整海岛经济结构、解决渔民转产转业问题。

根据保护区建区总体规划,项目总投资4.2亿元,分近期、中期、远期三期进行,时间为2005年~2020年。保护对象为海洋生态系、珍稀濒危生物(中华白鳍豚、中华鲟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水獭、穿山甲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须鲸、宽吻海豚、江豚、斑海豹、儒艮、海獭等)、水产资源(石斑鱼、厚壳贻贝、羊栖菜等)、旅游景观(花鸟灯塔、东海第一桥、山海奇观摩崖石刻、礁岩与石景保护点及沙滩等)。

目前,嵊泗县政府已着手组建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强化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探索海洋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姚碧波 王立伟)


摘自《中国海洋报》1419期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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