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山东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利用泡沫船筏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行为。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将重点做好3项工作:一是加强与公安边防、海事、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辖区内泡沫船筏制造加工点和从事渔业生产的泡沫船筏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二是加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海上执法检查,对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的泡沫船筏,做到发现一艘查处一艘,该没收的一律没收,该拆解的依法拆解。对暴力抗法拒绝检查的,及时移交公安、边防部门依法处理。三是加大对管辖范围内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近年来,山东省少数渔民为了降低捕鱼成本,利用自制泡沫船筏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由于泡沫船筏无审批手续,不具备适航性能,既严重扰乱了渔业生产秩序,又给渔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