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判适马侵犯尼康防抖专利 赔偿15亿日元

来源:新摄影   发布时间:2015-05-20 16:29:10 

近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对适马侵犯尼康防抖技术专利一案作出裁决,判决认定适马技术侵权成立,需向尼康赔偿约15亿68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9300万元)。

尼康1993年提交了镜头防抖技术专利,并在2002年正式注册。2011年5月25日,日本尼康公司就适马侵犯其防抖技术一案正式提起诉讼,要求适马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镜头,并提起126亿日元索赔。

但法院以“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为由,驳回了尼康197亿日元的赔偿基准,并最终认定适马最大收益在101亿...................

详细报道:http://www.nphoto.net/news/2014-02/17/331cdc36fbdfe37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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