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磊
晨报讯 近日,杨浦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生食蚶类食物引起食物中毒的案件,被告人周某等三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刑。
去年8月,市民王女士与朋友相约到位于平凉路的“长脚海鲜”饭店吃饭,席间点了银蚶、毛蚶、炝虾、扇贝等海鲜。其中毛蚶、银蚶是“生食”,仅用开水烫过就被端上了桌。就餐当时,一干人并未感觉不适。但次日凌晨开始,王女士等人相继出现了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随后大部分人被确诊为食物中毒,中毒原因正是食用了“长脚海鲜”饭店供应的已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违禁生食水产品……查看全文:http://www.shuichan.cc/news_view-173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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