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每年将筹集不少于3亿元支持海洋渔业发展,海洋渔业企业获名牌有奖励。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财税金融支持措施。
《通知》称,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和福建省著名商标的海洋渔业企业,按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规定,省里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15年,全省将建成十个交易额20亿元的水产品批发市场。此外,争取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达3家、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达25家。全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5%以上,认证无公害水产品500个,完成15个水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
通知称,通过省财政安排和整合省级涉海涉渔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少于3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特色品牌建设、组织经营机制创新、设施和装备升级改造、安全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强化、和谐美丽渔村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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