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0 16:54:45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后,省直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批复精神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分别简称《规划》和《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规划》和《方案》的实施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靠上抓,把落实国家重大支持政策和制定本部门推进工作方案作为中心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质监局、山东证监局等部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专业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规划》确定的重大支持政策和事项等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定期调度检查,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
二是积极汇报争取,狠抓政策落实。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规划》提出的国家重大支持政策和事项,主动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努力争取尽快落实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争取,蓝色经济区建设被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铁路、机场、港口等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商务厅领导带队主动向商务部进行汇报,潍坊综合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我省首批12个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重点推进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省海洋与渔业厅积极争取国家海洋局海洋公益专项重大项目,初步争取项目经费1亿元。省工商局协调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动向国家外专局汇报培训工作,国家外专局对今年蓝色经济区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及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了优先安排和重点资助。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力求见到实效。省发展改革委着力做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的筹建工作,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早日核准设立;组织有关部门加快编制长岛国际休闲度假岛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需要国家支持的政策。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积极落实蓝色经济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研究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省法制办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立法工作,制定了今年立法计划,《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今年还将出台《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山东省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省国资委积极推动山东海洋投资公司和山东海运公司加快开展相关业务,组织省管企业申报了一批“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省气象局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气象保障工程。
四是制订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环保厅、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围绕财税、投融资、海域海岛、对外开放、生态环保等方面,研究提出了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推进措施,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是搞好规划衔接,完善专项规划。省文化厅、旅游局、卫生厅、环保厅、科技厅、海洋与渔业厅等承担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专项规划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规划》和《方案》,加强规划衔接,突出发展特色,明确发展重点……查看全文:http://www.sdlb.gov.cn/art/2011/4/11/art_535_32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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