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卫生部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半岛蓝色经济区卫生事业一体化、跨越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0 16:55:19 

2011年3月11日,姜大明省长与卫生部陈竺部长签署了《卫生部、山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山东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书》。省政府与卫生部签署促进山东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合作协议,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批复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深度合作,加快地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根据协议,卫生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将在推进医改重点领域的探索、建立黄河三角洲卫生特色发展示范区、推动半岛蓝色经济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大力实施健康山东行动、建立卫生应急救援基地、加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
随着半岛蓝色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面对新的挑战,为突出蓝色经济区特色,真正发挥政策示范作用,协议明确提出:推进以青岛为依托、体现沿海国际大都市水平的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优势学科,在全省遴选数个临床医学中心纳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
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全面启动之际,签署省部卫生合作协议,与卫生部共同探索地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举措、改革思路以及发展路径,有利于深化山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半岛蓝色经济区一体化、跨越式发展……查看全文:http://www.sdlb.gov.cn/art/2011/3/30/art_535_3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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