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四项措施强化渔业安全监管

来源: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3-08-08 11:32:49 

为切实做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潍坊市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于8月3日至4日对沿海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8月6日,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了全市伏季休渔中后期管理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四项安全监管措施。
一要切实落实渔船防台风和防汛安全管理措施。密切关注台风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对海上生产渔船、渔业从业人员、涉渔单位和人员进行预警并迅速排查,全面掌握渔船分布状况,对有渔船停港的受台风正面影响地区,要及时派工作组前往协调调度渔船安全状况。
二要切实落实渔船动态监管措施。充分利用海洋渔业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渔船进出港监控系统,及时掌控渔船进出港和海上作业状况,对核准从事刺网生产但未按规定开启安全救助信息终端的渔船及时通报和召回;对核准从事拖网作业的渔船及时制止出海,已出海的坚决予以召回。
三要切实落实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整治各类渔业事故隐患,健全完善排查整治档案,维护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四要切实落实养殖船和非法载客垂钓船舶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养殖船当地停港制度和出海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养护渔船擅自从事捕捞生产引发安全事故……查看全文:http://www.shuichan.cc/news_view-145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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