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成:建设“海上中国”构想的内容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3:27:06 

()“海上中国的涵义

   广义的海上中国是指中国的海岸带、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属于中国份额的部分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其空间范围包括中国的海岸带、内海和18万千米海岸线以外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至其上空和地下(不含大陆架上空)以及公海和国际海底属于中国份额的部分(1991年中国已获得了先驱投资者的地位,在太平洋拥有一块l5万平方千米的矿区);其经济基础是指与此相关的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其上层建筑主要指建立在此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军事、法律等国家机构和制度。

   本文论及的海上中国主要是狭义的海上中国,一般指以中国的海洋资源开发为基础的海洋经济,这是广义海上中国概念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其核心。海洋经济产业的门类较多,既有传统的海洋产业,又有新兴的海洋产业;既有第一产业,又有第二产业,还有第三产业。主要包括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开采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矿业、海洋盐及盐化工业、海洋药物工业等。

   ()建设海上中国构想的目标

   通过强化全民族的海洋意识,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依托黄金海岸带,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各种优势,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以市场为导向、外向型、现代化的海洋经济体系,使我国沿海地区成为环太平洋经济圈的重要一环,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前沿。经过一个阶段的努力,使占我国国土面积1/4的海洋国土为主要开发对象的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4,使海洋产业能够承载全国人口的1/4,甚至更多,从而使我们在拥有一个960万平方千米的陆上中国的同时,拥有一个在300万平方千米面积上耸立起来的海上中国

   初步考虑,经过6个五年计划实现这一构想。九五期间是构想的准备阶段,从2000年即第十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到第十五个五年计划即2030年完成,历时30年。具体可分三步走,2000--2010年,第一个十年为起步阶段,这一阶段的发展目标是使海洋经济总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以上,为海洋各产业的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010--2020年,第二个十年为全面发展阶段,要争取海洋经济总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8%以上,使海洋经济产业结构合理,发展重点突出,各自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为海洋经济产业的全面腾飞创造良好的基础;2020--2030年,第三个十年是海洋经济全面腾飞阶段,发展目标得以实现,我国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国民经济总产值的25%以上,海上中国建成。届时,中国由一个海洋大国跨人世界海洋经济强国之列。  

   ()海洋产业的划分

   我国的海洋经济产业门类较多,从形成的时间分,可划分为传统海洋产业、新兴海洋产业及未来海洋产业3种类型。传统海洋产业主要包括海洋捕捞业、海洋盐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新兴的海洋产业主要包括海水增养殖业、滨海旅游业、盐化工业、海洋油气业、滨海砂矿业、船舶与海洋机械制造业、海洋药物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海水直接利用业和海洋服务业;未来海洋产业主要包括深海采矿业、海水化学资源开发业、海洋再生能源工业等。一般来说,海洋经济的主要产业是指: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开采业、海洋盐及盐化工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矿产业(包括滨海砂矿业和深海采矿业)、海洋再生能源工业。在这些产业中,目前我国的海洋渔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这两个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

   为了与国民经济统计口径相衔接,笔者在建设海上中国构想中把海洋产业划分为海洋第一产业、海洋第二产业、海洋第三产业。海洋第一产业包括:海洋渔业、海洋畜牧业等;海洋第二产业包括海洋油气业、海盐及盐化工业、滨海砂矿业、海洋再生能源工业、船舶与海洋机械制造业、海洋塑料制品业、海洋建筑业、深海采矿业、海水直接利用业、海洋水产品加工业、海洋食品业、海洋饲料工业、海洋药物工业等;海洋第三产业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服务业等。

   ()产业及其区域布局

   海洋产业及其区域布局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海洋经济的发展,合理的、科学的布局能最佳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海洋产业布局的总体想法是:充分发挥海洋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提高海洋经济的整体效益为中心,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新技术产业优先的原则以及远近结合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重点支持能全面带动海洋各产业发展的海洋主导产业,大力调整和改造传统海洋产业,积极支持新兴海洋产业和未来海洋产业的发展,从而促使海洋产业布局合理科学,产业结构逐渐向开发型、外向型、集约型和效益型的结构转变,形成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相得益彰的海洋经济体系。

   海洋产业区域布局的总体想法是:坚持因地制宜、择优安排的原则,以海岸带和近海开发为重点,坚持开发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确保海洋环境健康和资源的永续利用;突出海岸带在海洋开发中的特殊地位,强化沿海城市的海洋开发职能,重视外海和远洋开发的基地建设,按海岸带、滩涂、海岛、近海、外海和大洋等区域进行布局。

   海岸带开发,以丹东、大连、天津、秦皇岛、烟台、威海、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舟山、温州、福州、厦门、汕头、广州、湛江、海口、三亚和北海等21个开放城市为中心,进行岸段布局,充分发挥其海陆双重特征和区位、资源、经济优势以及对外开放窗口外引内联纽带的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港口工业、水产品养殖和加工、海洋化工、滨海旅游、海洋高新技术等外向型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海陆一体化的全国海岸带开发体系。

滩涂开发,围绕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台湾、广东、广西和海南等l2个沿海省()的所辖滩涂进行布局,形成以河口、海湾、半岛为依托的成段连片滩涂综合开发体系。    

海岛开发,以长山列岛、庙岛群岛、崇明岛、舟山群岛、五环群岛、洞头群岛、平潭群岛、金门群岛、东山群岛、南澳群岛、台湾岛、海南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东沙群岛等岛屿为重点进行布局,充分发挥其处于陆地前沿,为我国领海、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的起始点的特殊作用,利用其海陆资源兼备的特点,因岛制宜,合理规划,把海岛建成融一、二、三产业于一体的海岛综合开发体系。

   近海开发,以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区为中心进行布局,充分发挥近海区域地处亚太经济圈前沿和渔业、油气、港口资源丰富的优势,建成重点的渔业基地、油气开采基地和海洋交通运输基地。

外海和大洋开发,围绕外海和远洋渔业、深海采矿进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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