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垦利县“三把关”严格非养殖用海审批程序
来源: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3-07-30 11:31:36
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规范养殖用海秩序,保障沿海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黄蓝建设”建设,杜绝出现管理不严,盲目、过度进行开发等现象,垦利县多项措施严把非养殖用海审批关。
一是严把海洋功能区划关。在受理审查用海项目时,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侵占渔业功能岸线和海域的,坚决不予受理。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要求的,要坚持“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注重海域及海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严把环境保护关。充分认识海岸线资源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岸线和海域资源,加强对用海项目的受理审查工作。严禁以包(租)代管等方式进行养殖用海管理。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审批、超面积审批。严禁没有实际需求、占而不用、围而不养的用海行为;坚决杜绝先围后填的违法用海行为。凡在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港湾、沙滩、入海河口等生态敏感区内的围海养殖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凡靠近上述区域及滨海湿地内的围海养殖项目,严格审查,限制审批。
三是严把海洋督查关。充分认识加强养殖用海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养殖用海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控制规模和强度,科学评估养殖用海对海洋环境、生态造成的影响……查看全文:http://www.shuichan.cc/news_view-143964.html

- 频道推荐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