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风电量超欧洲国家总和 美国将建首座海上风电场
日前,英国皇家财产局发布的《2012年英国海上风能报告》显示,英国海上风力发电量已超过欧洲其他国家的总和。海上风电目前占英国电力供应的1.5%,预计未来10年将达到英国电力总量的17%~20%。与此同时,虽然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美国也开始将目光投向海上风电这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领域。虽然截止目前,海上发电只占全球装机容量的2%左右,但作为新兴的可再生能源,海上风电势必成为全球未来重要的替代性能源。
海上风电具有清洁、可再生、发电量大、不占用土地等优点,且多靠近经济发达地区,距离电力负荷中心近,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对容易,已被许多国家视为潜力无限的资源宝库,可以创造新的产业和就业机会。
作为全球海上风电的领跑者,英国的优势在于:首先,其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英国被北海、英吉利海峡、凯尔特海、爱尔兰海和大西洋包围,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其次,海上风电被英国政府寄予厚望。根据英国2008年《气候变化法》设定的碳减排目标,英国在未来10年内将关闭大约拥有全国1/5发电能力的火电厂,而能源需求却一直持续上升。2011年英国政府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显示到2020年将使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总量的比例达到15%,到2030年这个比例将达到30%。可以说,英国是将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及经济复苏的希望都寄托于海上风电。
因此,英国政府对风电行业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例如,2011年启动的“风能产业担保”项目,使每个风电项目平均获得40万英镑的补贴。2012年5月,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公布了《能源改革法》(草案)。该改革法围绕“电力市场改革”,提出英国将投巨资全力扶植低碳电力,其中,可再生能源中的海上风电和太阳能将成为英国发展低碳电力的重中之重。
与英国相比,美国海上风电的发展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其一,市场需求不足。美国尚未从经济危机中恢复过来,市场疲软。其二,来自“利益相关方”的阻挠。包括鲸和鸟类的爱好者、部落土地的捍卫者、渔民以及电力企业如美国科氏集团等各种组织,提起了多次涉及船运干扰、威胁鸟类和海洋生物、损害传统渔业等方面的诉讼,借以反对发展海上风电项目。同时,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存在管辖冲突。每个海上风电项目的发展都需要两个基本的配套要素:获得建设场地的使用权、与电网签订合同。在美国,海上风电项目的合同是与州政府签订,而建设场地的审批则由联邦内政部管理。因此,项目开发方往往顾此失彼。
虽然有上述不利因素存在,但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表示,在其任期内有决心加强美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导权,并提出在2035年前实现80%的电力供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同时,为发展海上风电,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美国能源部和内政部于2011年2月发布了《国家海上风电战略:创建美国海上风电产业》。该规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将海上风电能力提高至10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5400万千瓦。该规划宣布5年内投资5050万美元,以集中解决海上风电安装、运营和并网方面的技术难题,努力降低开发成本。
美国内政部日前宣布正计划今年以优惠的价格出租一块位于罗得岛、马萨诸塞州和弗吉尼亚州交界处的近海区域,用于建设美国首座海上风力发电场。如果进展顺利,美国未来还将在北卡罗来纳州、新泽西州、太平洋沿岸的俄勒冈州以及夏威夷海域建设海上风力发电场。由此看来,虽然美国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的阻扰,但其发展海上风电已是大势所趋。(作者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链接:世界各国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目前,世界上超过90%的海上风电分布在北欧沿岸。其中,英国和丹麦是最大的两个海上风电市场,紧随其后的是德国、荷兰、比利时、瑞典等国家。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底,丹麦海上风力装机容量为86万千瓦,仅次于英国,丹麦政府表示将继续进行高水平投资。预计在2020年之前,丹麦将建成60万千瓦的“KriegersFlak发电站”和“HornsReef发电站”等。在德国,截止2011年底,德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为2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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