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现思路突破与内容创新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16:29 

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了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这是继2003年我国制定发布第一个海洋经济纲领性文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后,再一次推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综合性规划。

时隔10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已站上新起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与《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相比,发展思路在继承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突破,规划的领域和内容实现了创新。

我国海洋经济站上新起点

2003年之前,海洋经济的概念还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入人心。那时,我国还没有全国性的、综合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海洋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部署了21世纪前10年海洋经济的发展。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10年中,中国海洋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海洋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海洋生产总值从2001年的8327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45570亿元,年均增速达16.7%。海洋传统产业居于主导地位,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滨海旅游业增加值占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在85%以上。海洋新兴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电力业等在海洋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年均增长20%以上。沿海地区产业集聚水平显著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和沿海地方更加重视海洋经济的发展。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天津5个沿海省、直辖市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他沿海地区也相继制定了本地区的“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舟山群岛、平潭综合试验区和横琴半岛规划区先后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以专章部署海洋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标志着建设海洋强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海洋经济已成为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海洋经济仍面临着诸如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粗放式增长方式仍未根本改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不强、资源与生态环境约束加剧、主要国际航道面临非传统安全威胁、全球气候变化与海洋灾害等影响制约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继承基础上实现突破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指导海洋经济的宏观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了我国21世纪前10年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等。《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等方面,是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继承。同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基础上,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总体要求和对海洋经济的总体部署,以及“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潜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力图在海洋经济的发展思路上实现新突破,并对“十二五”时期我国海洋经济总体布局优化、海洋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科技兴海、海洋经济绿色转型以及海洋经济的宏观调控等方面做了具体部署。

规划的领域和内容体现创新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设定中对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产业结构优化以及海洋环境保护都提出了明确、量化的指标,便于规划实施过程中监测和评估。

重点部署的海洋产业门类增加了6个。《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部署了7个海洋产业的发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规划的产业包括3大类,即海洋传统产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共计13个产业。其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业、海洋文化产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海洋公共服务业是新增的海洋产业。

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的总体布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粗略地规划部署了我国海岸带及邻近海域、海岛、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海洋开发,提出开发建设的时序和布局是由近及远,先易后难,优先开发海岸带及邻近海域,加强海岛保护和建设,有重点地开发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加大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开发力度。《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注重沿海区域的基础条件和海洋经济发展现状,结合落实国家关于沿海区域经济发展的部署,提出重点推进形成我国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圈,着力培育一批重要的海洋经济增长极。

科技引领和支撑海洋经济发展的路径已渐趋明朗。《全国海洋发展规划纲要》仅在发展目标中提出海洋科学技术贡献率显著增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明确提出海洋领域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稳步上升,到2015年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50%以上,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此外,《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设专章提出推动海洋产业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科技创新与支撑能力,积极引导和鼓励科技型涉海企业发展,加强海洋产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海岛开发与保护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对海岛的发展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即因岛制宜,建设与保护并重,军民兼顾与平战结合,实现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和国防安全的统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海岛开发与保护专设一章节,特别提出“重点开发三大海(群)岛”,未来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考虑海岛的区位条件、发展潜力和生态环境容量,重点开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广东横琴岛;“合理开发近岸海岛”,以保护为核心,集约利用近岸海岛资源,控制海岛及周边海域的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扶持边远海岛发展”,在强化保护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海岛发展特色产业。

海洋经济的宏观调控和规划指导得到强化。《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后的10年,海洋管理工作不断向前推进,200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海洋局的“三定”方案首次将海洋经济的管理工作赋予国家海洋局。未来5到10年,我国海洋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期并且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加强海洋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工作迫在眉睫。为适应新形势,《全国海洋经济“十二五”规划》设专章“加强海洋经济宏观指导”,明确提出强化海洋经济规划指导、加强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以及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三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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