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报:山东专项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月

来源:马学信 梁勇   发布时间:2015-05-21 03:30:22 
本报讯(特约记者 马学信 通讯员 梁勇)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精神,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日前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搞好这次整治行动,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了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省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整治行动范围:大宗养殖品种的苗种和养殖产品;苗种生产单位、养殖企业和水产品批发市场;列入省级以上的原良种育苗场、健康养殖示范区(场)、标准化生产基地、无公害产地、出口水产品原料基地、规模化养殖场及渔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企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类型等。整治行动目标:针对当前部分养殖单位和个人存在的初级水产品药残超标,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禁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等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解决危害水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内容:一是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二是开展养殖证和苗种生产许可证检查,三是开展生产环节渔用药物、饲料等投入品检查,四是开展水产品包装标志、水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的执法检查,五是开展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六是开展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
时间安排:9月6日~10月15日,全省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9月15日前,各市完成自查工作。9月20日~30日,接受农业部农产品认证中心对山东省无公害产品专项检查。10月16日~12月15日,根据拉网检查结果确定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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